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犍为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对2个县级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将被评议部门、评议内容、方法步骤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评议部门
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评议内容
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代表对被评议部门2021年换届以来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评议:一是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三是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建设情况;四是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五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问题的办理情况。
三、方法步骤
工作评议从2024年3月启动,到2024年12月结束。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评议,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评议准备阶段;二是评议调查阶段;三是评议会议阶段;四是整改落实阶段。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可就相关评议内容,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于2024年4月10日前,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犍为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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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局评议工作联系电话:13981357353
邮箱:544437380@qq.com
县交通运输局评议工作联系电话:13981389582
邮箱:147485503@qq.com
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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