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在我县更好贯彻落实,3月下旬至5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通过实地察看走访、查阅资料、交流座谈等方式,对我县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系统工会7个(经信、教育、人社、卫健、住建、交通、应急)、行业工会联合会8个(货运、快递、网约送餐、保安、家政服务、房产中介、商场信息、护工护理)。全县建成基层工会组织265个,会员43546人。
二、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全县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工会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将《工会法》贯穿于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全过程,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会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一)强化领导,建强工会组织。一是高度重视。将工会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建立县政府与县级群团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依法建会。全面实施“基层工会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百人以上企业、百人以下25人以上企业、社会组织、新就业形态群体建会入会工作。全县15个镇、所有县级部门以及县属国有企业均已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建成基层工会组织265个,发展会员43546人,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了96.5%、94.3%。三是建优阵地。编制《犍为县基层工会职工活动阵地建设五年规划(2022-2026年)》和基层职工之家阵地建设指南,列支专项经费80余万元,大力加强镇、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全县已建成省市县三级职工之家阵地15个、市级农民工文化驿站5个、省市职工书屋5个、市级工会驿站3个、工会文化墙3个、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38个。
(二)广泛宣传,提升法制意识。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推动干部带头学法,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将《工会法》列为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议题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工会法》作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与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紧密结合,采取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确保工会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把《工会法》纳入工会系统“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紧紧抓住“五一”国际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充分发挥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阵地、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工会宣传阵地作用,构建全方位学习宣传体系,营造良好学法环境和社会氛围。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和“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劳模、工匠宣讲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文化大篷车”送文化下乡等活动,推动《工会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车间班组,提高全县广大职工对《工会法》的了解。
(三)健全机制,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配备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3名,每年3月-5月联合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季”行动,以已建会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群体,以工业园区为重点领域,推动企业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指导企业签订“1+3”合同(综合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二是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制定《犍为县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基本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公开,切实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近年来,县总工会举办职工代表各类培训班20余场次,收集职工代表提案50件,制发企业民主管理宣传册1000余份,推送企业民主管理小视频20余条。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100%,集体合同签订及履约率动态保持在92%以上。三是强化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机制。牢固树立职工安全为本的理念,县总工会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积极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扎实做好职业病患者的救助工作,按照患病等级每年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分级分类救助,保障患者队伍和谐稳定。四是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县政府坚持每年对企业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信访案件调解和处理。2023年以来,开展劳动法律法规专项检查8次,接待来访职工106批次、322人次,处理侵权案件78起,落实职工权益诉求216项,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五是健全落实“五个坚决”要求长效机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涉工舆情监测,建立工作专班和跨部门机制,组建信息员队伍,常态化开展职工队伍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五个不发生”。
(四)创新载体,服务中心大局。一是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建功立业。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各类技能竞赛,持续带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参与率达90%以上。积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化产改“千企行动”,扎实推进凤生和宝马两个企业产改试点工作。2019年以来,共培育省市劳模和先进工作者12名,“乐山工匠”4名,省市“五一劳动奖章”5名。积极开展职工“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培育市级劳模和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5个,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二是用心用情做好职工关爱帮扶。聚焦困难职工、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扎牢织密工会服务职工体系网络。持续做好“四季送”、女职工关爱、职工互助保障、技能培训、心理健康、技术工人(劳模)疗休养等工作,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贯彻落实《工会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会法》学习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和基层工会对贯彻落实好《工会法》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缺乏对自身法定职责的全面了解,忽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部分基层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法》内容掌握不够,对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模糊。一些非公企业职工不明白加入工会的意义和重要性,依法维权意识不强,部分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够,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具、防护不到位等。
(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还需进一步规范。随着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队伍不断壮大,两新组织快速发展,工会工作触角还没有完全延伸到每一个群体,工会组织也还没有全面有效覆盖,如县域内大部分宾馆酒店还未建立工会组织。部分基层工会运行不够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未按期换届,个别企业工会主席由企业负责人担任。部分单位和镇对《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理解不透彻,经费使用无计划、无方案,没有年初预算就用行政经费开支工会经费,有的行政领导代替工会主席审签工会经费开支。
(三)维权服务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维权联动机制尚不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基层企事业单位涉工法律法规执法监督不够。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中,由于工会干部的雇佣身份,致使其不敢、不愿大胆为职工维权。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职代会制度,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仍存在企业负责人说了算的情况。部分企业签订的合同不规范、不具体,集体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等。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未就劳务派遣工入会和工会会员待遇有效协商,致使部分劳务派遣人员未吸纳入会,无法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四、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工会法》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要求,进而在思想和行动上重视《工会法》的贯彻实施,重视工会工作。各级党政领导要认真学习《工会法》,自觉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县总工会要加强各级工会干部的培训,提高其维权意识与工作能力;各级工会干部要熟悉掌握《工会法》,做到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广大职工要深入学习《工会法》,善于利用《工会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对企业经营者加强宣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工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切实做好工会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广大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向职工讲清楚加入工会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其加入工会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县总工会要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的原则,持续扩大工会覆盖面。通过组建联合工会、行业工会、社区工会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将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纳入工会组织。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规定,规范工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工会班子队伍,依法依规开展工会工作。县总工会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对《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讲解,使基层工会依法、依规编制工会年度经费预算,合理合规开支工会经费;要加大对专项补助资金监管,开展基层工会经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要切实关心关爱职工,不断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激发广大职工干劲,围绕企业发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犍为篇章建功立业。
(三)进一步强化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最基本的职责,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坚持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协调力度,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扩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覆盖面。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签订、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集体合同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履约率,强化约束力。卫健部门要持续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关怀职业病患者,依据相关政策减轻患者治疗康复负担,将符合条件的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要进一步强化依法维权、服务职工意识,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全过程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县总工会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的指导,有效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入会和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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