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措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6月下旬-7月中旬,由县人大常委会李学全副主任带队,由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县人大社会委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罗城镇、清溪镇、铁炉镇、芭沟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38项,市级以上12项。共有不可移动文物641处,其中古遗址42处,古墓葬262处,古建筑197处,石窟寺及石刻3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建筑105处,其他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可移动文物195件,其中二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69件。拥有馆藏文物藏品12155卷(清代及民国档案),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国家工业遗产1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处,中国历史文化街区1处,中国传统村落3处,地名文化遗产1件,四川历史文化名人5人,拥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含省古籍保护单位)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省级传统村落9处,省级非遗体验基地1处,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处,川渝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基地1处,拥有国家珍贵古籍4部,拥有馆藏二、三级文物75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保障,重视到位。制定《犍为县“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对文化事业发展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将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内容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建立了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文管所、各镇、村(社区)等多方参与的多层次保护管理机制,主要负责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定期开展保养维护、加强对藏品的等级、建档和安全管理,执法力量实现县、镇、村三级全覆盖。组建了县非遗工作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开展非遗的研究、保护和传承。成立了犍为历史文化研究会和李拔研究会,长期参与全县历史文化研究。全面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建立了非遗数据库和历史文化数据库。创建罗城镇和犍为文庙、罗城蔡氏武馆省级非遗体验基地,开展技艺传承活动。
(二)重视修复,保护到位。投入1000万元,实施了犍为文庙、罗城古戏楼、古籍普查、修复和古籍库房等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在犍为文庙修建临时展览厅和碑林长廊,修建李拔馆、矿山博物馆和非遗展厅。对32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责任挂牌公示,强化安全巡查,确保文物安全。坚持以“活力犍为,活态非遗,见人见物见生活”为主题,挖掘、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文旅融合,逐步发展民俗旅游,推出文创和旅游商品,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场馆建设,建设二级图书馆1个,一级文化馆1个,建成集阅读休闲、文化交流、旅游消费于一体的子云书院·大众书局及罗城麒麟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九井镇农耕博物馆、舞雩镇康乐村村史馆等。
(三)强化利用,融合到位。突出文旅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着力打造特色文旅景区,已建成彰显儒家文化的犍为文庙、突出工业文化的嘉阳·桫椤湖、民俗文化的罗城古镇、茉莉花文化的世界茉莉博览园等A级景区和市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李拔馆。依托犍为文庙省级儒家文化普及基地,常年举行成人礼、开笔礼、成童礼、祭孔礼、拜师礼诵读国学经典、国学讲座等儒家传统体验活动。在罗城船形街开展麒麟灯·武术·戏曲·民俗惠民演出活动。推出非遗作品集《风雅犍为》和《李拔诗选》《犍为厘语》《犍为风物》等历史人文书籍,创作推出大型儒家文化实景剧《儒在犍为·大成礼赞》和《夜发清溪》歌曲等。推出融入罗城麒麟灯、祭孔礼俗等非遗元素,推出戒尺、冰箱贴、钥匙扣、水杯等文创产品。发展茉莉花茶、犍为泡子酒、海氏牛肉、窦氏酱油等非遗商品企业10家。获评2022年乐山市十大非遗伴手礼(2个)、2023年全省非遗在社区优秀案例。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历史文化价值认识不足。全社会对历史文化的认知度还不高,在公众甚至部分领导干部中对历史文化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不了解,对文化遗产的显性价值和潜在价值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应有的保护与传承观念,甚至认为历史文化保护是政府的事,是相关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目前我县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长效机制以激励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特别是对于历史文化遗产濒危程度高的品类,从传承人和资料的搜集、整理等方面的保护都不到位,大部分是处于自觉状态。如:铁炉镇古天洞石刻,长期日晒雨淋,几不可见;铁炉凉亭街常年失修,部分建筑发生倾斜。
(二)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经费投入不足。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是一项公益事业,其开展保护工作的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由于当前财政较为紧张,就导致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往往只能用于濒临损毁和抢救性维修,大量需要维修和维护的文物就得不到很好的维护和保护,更无法满足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日常需要。清溪、芭沟、铁炉等古镇保护区内多数建筑产权归私人所有,由于修旧如旧成本高,根据“谁所有、谁使用、谁保护、谁维修”原则,业主不愿意也无力投入经费维修保护,致使安全与保护矛盾日益突出。如:由于受经费的影响,罗城船形街多处建筑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麒麟灯·武术·戏曲·民俗等常态化演出活动也时停时演。清溪历史文化名镇尚未包装项目整体开发,近年来政府虽花了大力气对道路、整体风貌等进行了整治,也初步聚集了一定人气,但很多古院落、古建筑仍无必要的保护,破败不堪。
(三)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队伍力量薄弱。我县现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力量薄弱,编制和人员不足,缺乏专业人士,如,县文管所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文物专业人才引不进留不住。乡镇文化专干流动性大,缺乏专业知识,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民间艺人老龄化,人才断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人才缺乏,加之多元文化和强势文化的冲击、很难培育传承人。如:榨鼓草把龙的制作、定文“抬工号子”、“岷江号子”等参与艺人严重老化,后继无人。全县没有全面系统的本县历史文化的宣传读本,历史文化多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传递,缺乏深入的了解和体验。教育机构相关教师缺乏专业的本县传统文化知识,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本县传统文化课程,这使得许多年轻人对于传统文化了解的不够全面、深入。
四、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意识。县镇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贯彻,提高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意识,切实把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要主动、积极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信、新闻网、政府网络平台作用,持续普及与历史文化遗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并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氛围。要加大犍为历史文化的系统收集整理、研究阐释、宣传普及,提升犍为人的历史自信和自豪感,要在“四季嘉年华”、“一镇一品”及“一景区一演艺”等文旅活动中更多融入犍为历史文化元素。建议县委宣传部牵头,建立由文化和旅游(文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经信、农业、民政、档案、党史等主管部门为成员的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形成长效机制,统筹、协调、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保障。县政府要加大对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资金的投入,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做到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有所增长。同时,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在政策措施上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经费投入机制。要突出保护重点,对濒危的国家级和省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应采取措施,迅速进行抢救;对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促其发扬光大。要加强对传承人的资助,给予民间艺人适当补助。利用合理的旅游开发等手段来吸引大量的游客来获得经济效益,将所得收益用于弥补文物保护,有效的缓解文物保护经费短缺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人员素质。要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与传承人员力量,招录并吸收那些真正热心于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和文化素质较高的人才。县镇两级政府应依法承担起管理辖区内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工作职能,要加强镇文化专干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文化专干业务水平。要采取进修、短训等方式,对现有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满足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急需。要积极鼓励民间人士加入到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传承工作中,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保护利用力度,提升犍为文旅影响力。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科学鉴定文物及其保护范围,着力破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进一步落实资金,完成犍为文庙、清溪南华宫一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积极包装争取清溪、罗城历史文化名镇遗产保护项目,统筹抓好戏剧曲艺、传统技艺、民俗活动等领域文化遗产普查、挖掘、阐释等工作,积极申报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推出更多反映犍为历史文化的歌曲、川剧、书籍等文艺作品。要组织力量编撰系列犍为县、镇历史文化读本,在党校、中小学开设犍为历史文化课程,在宾馆、酒店摆放犍为历史文化读本。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做好非遗与当代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完善提升,提高非遗的文化价值、商业价值,实现非遗的可传承、能传承。要常态化开展开笔礼、成童礼、成人礼、祭孔礼等儒学传习活动和罗城古戏楼麒麟灯·武术·戏曲·民俗惠民表演。要深化文旅融合,丰富文旅业态,包装争取清溪、罗城历史文化名镇项目,引进有实力的业主进行整体开发,积极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全省研学旅游基地等品牌,提升犍为文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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