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我县更好贯彻落实,根据县委重点工作安排,今年9月至11月,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深入部分镇及有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我县贯彻实施《实施办法》(重点是耕地保护)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十四五”时期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52.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46.64万亩。国土变更调查显示,2020年到2023年,我县连续三年实现耕地净增加。截至2023年底,全县实有耕地面积53.9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7.05万亩。今年我县整改恢复总任务为5.69万亩。
二、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镇高度重视《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将《实施办法》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土地转用与征收、建设用地等土地管理全过程。2023年度获评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突出单位。同年县(区)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我县被评为优秀档次。
(一)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我县于2019年12月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9月形成初稿,2023年3—7月完成了专家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通过了市、县有关规定程序,于2024年5月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
我县第二批次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于2022年4月启动编制,2022年12月初步完成规划编制,2024年5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部门意见,梳理整合意见后反馈编制单位,目前编制单位正根据征求意见进行片区规划修改。
(二)全力推进耕地恢复提升。
县委、县政府于今年年初就分解下达各镇2.52万亩历史流出耕地恢复任务(第一批)和18.52万亩的理论可恢复图斑。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明确了重点任务27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时限,加强耕地动态监测及整治。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粮化”“非农化”整改工作的通知》,从思想认识、政策要求、整改目标进行了再次安排部署。县田长制办公室印发《犍为县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恢复粮食种植实施方案》,指导各镇依法依规推动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原址整改恢复。截至11月22日,我县已完成耕地整改恢复1.0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15万亩。2023年高标项目即将完工,2024年高标项目于9月底开工,正在加快建设。印发《2024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大力推广秸秆还田以及秸秆“五化”利用。印发了《主要农作物种植时间表》和技术要点,引导镇村合理安排主要粮油作物、蔬菜种植。
(三)继续强化农村建房监管。
县政府印发《关于明确农村宅基地所属地域类型的通知》,明确县域地域类型为丘陵,农村住房主体房占地面积由原来30平方米/人提高至40平方米/人后,能保障绝大多数农户建房需求。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抓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突出问题整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优化了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对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时限进行压缩,宅基地审批由原来5-6个月缩短至现在3个月左右。今年以来,全县申请农村宅基地备案926宗,通过农村宅基地审批县级备案920宗,面积约260亩,6户农户因条件不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未予审批备案通过。加强问题整改,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反馈我县乱占耕地建房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加强土地利用管理。
《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全县共办理各类土地审批2409.30亩,涉及万鹏时代、万华禾香、马边飞地化工园区等重点建设项目。2023年度共完成土地供应24宗,面积约15181亩,土地成交价款84568万元。按照省厅下发的任务,2023年我县需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83.71公顷,处置率达到36%;处置闲置土地19.23公顷,处置率达到20%。2023年实际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987.44公顷,处置率42.64%;完成内业处置闲置土地处置44.18公顷,在完成内业处置的闲置土地中,已通过省厅外业核查的闲置土地面积44.18公顷,处置率45.94%,超额完成任务;批而未供处置率全市评比第一名,市级奖励我县资金200万元。
(五)改进执法巡查监管。
压实行业主管部门日常巡查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田长制和《犍为县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扎实开展田长巡田、网格化监管,从源头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增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执法合力,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有力打击。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压实卫片图斑整改责任。2023年,自然资源部2023年下发的75个违法图斑,已整改到位60个,整改面积283.78亩,整改耕地面积152.33亩;剩余15个违法图斑未整改到位,剩余未整改面积62.48亩,未整改耕地面积19.79亩。坚持严起来的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2023年,共计办理土地类行政案件14件,涉及违法占地面积112.38亩,其中耕地面积63.52亩,收缴罚款300万余元。2024年至今,共办理土地类行政案件5件,涉及土地面积126.07亩,其中耕地面积78.87亩,收缴罚款91万余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耕地保护意识不够。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瞻远瞩,站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工作,出台了16项以上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耕地保护的目的意义、工作分工、工作措施、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但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宣传贯彻方面尚有差距,导致部分群众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耕地保护粮食安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没有完全到位,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意识不够强。部分干部群众存在畏难心理和抵触情绪,在充分发动各级田长、网格员、群众主动发现和举报乱占耕地行为上还有差距,特别是对耕地流出为园地、林地的敏锐性不足。
(二)整改恢复难度较大。耕地整改恢复总量大。今年我县整改恢复总任务为5.69万亩(包括2023年未完成2.49万亩、2024年责任目标2.52万亩、2024年流出0.68万亩)。部分区域整改恢复难度大。2024年我县耕地流出主要是2019年前后种植的果树林木“非粮化”显化(占比达50%)、2023年恢复后新发生“非粮化”(占40%)、土地报批(占10%),果树林木大部分正处于生长期或盛果期,还有部分是脱贫攻坚时期发展的乡村振兴产业(如:罗城镇大同村2020年发展集体经济产业种植柑橘100亩,2022年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今年5—6月被监测流出)。原址整改恢复难以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舆情风险较高。“非粮化”图斑中农村道路,就地整改恢复难度大。我县耕地碎片化严重,机械化程度低,农村现存劳动力不能完成既有耕地的种植,目前种粮收益不高,农户种粮食积极性特别低,整改恢复后撂荒或再次“非粮化”风险非常高。耕地(基本农田)的划定及调整和图斑反馈也有不足,全县还有约1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因坡度大、土层薄、碎片化零散、穿插林地等,不符合立项条件,无法建成高标准农田。整改恢复补助标准变化,整改恢复成本增加,影响了耕地恢复的进度和效率。
(三)违法占地遏制不力。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尚未完全遏制。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改革后,违法占地行政执法权和执法人员从自然资源局移交到综合执法局,出现了业务主管部门和执法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配合不畅的问题。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之间职能职责分工不明确,未能充分形成合力。划转到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和乡镇执法人员过去多数都未从事执法工作,也未办理执法证,执法人员水平亟待提高,现有专业设备和执法设备尚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考虑农户切身利益,并未对相关责任人严格依法实施大额处罚,导致有的农户仍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今年栀子花价格暴涨,加快了耕地流出。
四、建议意见
(一)宣传教育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视频、抖音等)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二是干部到村入户开展耕地整改恢复政策讲解,给群众讲清楚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困难和可能面临的粮食安全风险,争取尽可能多的基层干部群众对整改恢复工作的理解支持。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及镇政府要及时公布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教会基层田长和网格员熟练使用巡田APP,让基层干部和群众知晓种粮区的具体范围。对耕地保护相关的不良舆情和群众心连心反馈问题要及时正面回应,避免舆情发酵。
(二)整改恢复仍需要进一步加劲。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将耕地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调度耕地保护和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整改恢复情况。按照“清单化+责任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高位推动,靠前指挥,强化指导,齐抓共管。二是分轻重缓急,汲取群众智慧,发挥群众主动性,优先对今年监测流出图斑进行原址整改恢复,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三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各镇对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摸排,全面准确掌握尚未显化的“非粮化”“非农化”情况,参照《乐山市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五年实施方案》步骤,稳妥搞好分类处置,分批落实整改恢复,打好“提前仗”,化解后续被监测发现的风险。
(三)监管执法仍需要进一步加力。一是继续完善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改革,结合犍为实际,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和执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杜绝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工作不畅问题。有关单位按《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形成土地全链条管控。二是迅速对过去未从事执法工作的划转人员和乡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尽快办理执法证,尽快移交或者采购执法工作必须的专业设备和执法设备,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完善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督查,解决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难以逗硬的问题。三是选择部分典型违法案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适时公布,达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四)配套政策仍需要进一步加码。一是结合田长巡田“人防+技防”的监管体系,构建无人机天上巡、网格员地上巡的常态长效巡查网络,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对症下药,减少损失,降低工作难度。二是出台并及时兑现激励奖励政策,鼓励、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全程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模式,恢复流出耕地、荒芜耕地耕种。县财政要充分保障农田水利建设、耕地恢复、地力提升、种粮补贴、土地执法检查等经费。三是在耕地整改恢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更加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办法主意,试点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易地整改恢复等方式,让整改恢复后的土地相对集中成片,适宜于机械化耕种,解决耕地后续利用问题,防止耕地再次流出。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防止不顾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搞“一刀切”、“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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