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犍为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5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晓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25日
版权所有 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蜀ICP备2020029471号-1
人大地址:玉津镇滨江路584号
电 话:0833-4221779
人大邮箱:0833-4221779 传 真:0833-4221779
技术支持:杰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