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岷江(犍为段)渔业保护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犍为县人民政府:
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岷江(犍为段)渔业保护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在渔业保护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会议就当前存在禁渔宣传不够深入,水生生物资源逐步衰退,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差距,部门协同不够紧密等问题及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散发宣传单,设立宣传标牌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6”全国放鱼日、“11.21”世界渔业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公众特别是非法捕捞水产品人员、餐饮从业者、青少年,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绿色生活风尚,保护鱼类生态资源。倡导正确、健康、文明的休闲垂钓行为。要充分利用好我县“鱼跃龙门”品牌项目所涉及的“农业农村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基地”、“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犍为)工作站”、“乐山市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知识,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程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水生生物的关注和关爱。
二、加大投入力度,补齐执法短板
夯实“十年禁渔”日常执法监管能力基础,确保落实“禁渔令”有力量、有手段、管得住。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将渔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更新运维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加大增殖放流和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渔业资源恢复,保护水生资源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二是加强装备建设。开展渔政执法船艇(渔政趸船、渔政船)、信息化监管监控装备(视频监控、雷达监控、无人机等)配备及运维,提升渔政执法装备科技信息化水平。三是加强人员配备。强化渔政执法力量,配齐配强渔政执法人员和“护渔员”,确保事人相配。
三、提升执法手段,强化监管实效
一是加强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构建以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禁捕网格化管理,镇河长办按职责协同推进,村协助巡护,护渔员常态化巡护重点水域的监管体系。联合渔政执法、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清理整治非法捕捞工作,确保长江“十年禁渔”扎实开展。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突出抓好队伍教育管理和技能培训,强化渔政执法人员现场处置、调查取证、法律运用、新型装备使用等实务技能,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三是突出监管重点。紧盯交界水域、涉鱼市场、餐馆、节假日等重点区域、时段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捕捞犯罪活动。四是加强对生态补偿措施的跟踪监督。对已经建成仿生态鱼道和增殖放流站的有效性做好周期性监测和回顾性评价,针对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段每年洄游鱼类、增殖放流鱼类(种类、数量)达到标准以上,有效补充岷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四、加强协同配合,提升保护效益
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流域联动等机制,严督细查、严防严控、严管重罚,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等利益链。不断完善以农业农村部门为主体,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体系。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相关工作,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水域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减轻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强化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建立健全合作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通过“渔政亮剑”和“百日护渔”等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水域执法,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完善行刑衔接、部门协作、交界水域协同共管三个方面的机制建设,形成打击惩治合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23年2月底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将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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