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一般举行两次。这是乡镇人大建设和工作上的大事,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招,也是固本强基、推动乡镇人大创新发展履职尽责的力举,必须抓紧落实,坚决抓好落实,做到所有乡镇除了个别特殊情况每年两次人代会。
落实好这一法定要求,责在乡镇。每年一般召开两次乡镇人代会,旨在解决乡镇人大没有设立常设机构导致闭会期间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相对薄弱的问题,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落实好这一法定要求,乡镇党委、乡镇人大主席团、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责任在肩、责无旁贷,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认真落实。乡镇党委要将这一法定要求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听取专题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坚持依法执政,善于将党委意图和主张通过乡镇人大变为地方国家意志,充分尊重乡镇人大的法定地位和法定权力,大力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履职尽责。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要加强请示报告,坚持和依靠乡镇党委抓好这一法定要求的落实。乡镇政府要按照法定要求和工作安排,落实好经费、落实好人员、落实好报告,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形成开好二次人代会的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开出质量、开出水平、开出实效。
落实好这一法定要求,重在开好第二次乡镇人代会。2022 年是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施行的第一年,也是落实“每年两次人代会”这一法定要求的第一年。目前,乡镇人代会年度第一次会议都已经召开,现在的关键是全面落实好第二次人代会。过去,年初召开第一次人代会是定制定例,议题固定,经费、人员等都很好保证,实践中操作有一定难度的是开好年度第二次人代会。近年来,乡镇第二次人代会虽然一直在推广,但由于不是法定要求,在开和开好上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基于此,要进一步对召开和开好第二次乡镇人代会作详细、精准、周密的安排部署。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把召开乡镇年度第二次人代会纳入工作要点、列入议事日程,不能怕麻烦图省事,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忙,开会没时间”“代表 居住分散不好集中”作为不开的挡箭牌,或用等待有选举任务的心态来开第二次人代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也绝不能有没办法走过场应付的想法和做法,要多谋善参、抓好落实,可以重点围绕听取和审议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或听取和审议稳增长、绿色发展、依法行政、脱贫攻坚、民生保障、重大项目推进、新型城镇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具体议题如何定,还是应广泛征求乡镇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结合乡镇实际形成共识后,提出召开第二次人代会的书面建议,报经乡镇党委同意后,提请乡镇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即组织实施。
落实好这一法定要求,上级党委和上级人大应加强领导和指导。乡镇人代会每年一般举行两次,责任固然在乡镇,但县级党委、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责任也不可忽视。县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把乡镇落实这一法定要求纳入目标进行考核,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指导乡镇人大召开两次人代会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 通过专题会、总结会、座谈会以及实地检查、到会指导、提出建议等方式,引导、指导、督促乡镇人大开好两次人代会特别是第二次人代会,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对此也应密切关注、及时监督推动,确保这一法定要求在辖区内得到不折不扣、全覆盖地落实到位,切实把乡镇人大建设好、作用发挥好。
稿件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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