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建专题调研组于4—5月对全县县外自主搬迁彝族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调阅资料、书面汇报等多种方式,先后听取了解县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镇对县外自主搬迁彝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情况。调研组认真分析现状、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形成调查报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吸引了居住在偏远山区或经济欠发展地区的彝族群众举家搬迁至我县境内定居、生产生活。目前,全县有自主搬迁彝族群众168户816人,集中在罗城镇,135户684人,玉津镇11户25人,定文镇12户71人,寿保镇7户33人,芭沟镇3户3人。流入地以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昭觉县、雷波县,乐山市马边县、峨边县,宜宾市屏山县为主,省外流入有3户6人,分别来自于贵州施秉和云南大理、丽江。生活来源以务农和务工为主。住房除2户为单位宿舍外均为租赁或购买当地农户农房。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构,强化协调联动。一是建立三级工作网络机制。建立县、镇、村民族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镇村干部常态化结对联系自主搬迁彝族群众。各镇全覆盖配备专职统战委员和1-2名工作人员负责民族工作,重点镇在村(社区)设服务中心,由支部(党委)书记牵头,副主任为信息收集员,基层治理专干为政策宣传员,纪检小组长为调解员,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负责日常收集彝族群众信息和困难问题,将自主搬迁彝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二是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建立由23个职能部门、5个相关镇,以及自主搬迁彝族集中的村(社区)和学校组成的自主搬迁彝族协调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定期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常态化加强沟通联系,联动处理、协调解决自主搬迁彝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形成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研究。
(二)实行多措并举,强化服务管理。一是开展多形式培训,加强再就业。针对自主搬迁彝族群众就业难问题,通过举办送岗下乡活动、专场职业技能培训班、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新媒体平台推送就业信息、设置彝族专门摊位、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措施,抓好自主搬迁彝族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保障工作,帮助100余名自主搬迁彝族群众实现再就业。二是创新人口管理,多方面落实居民待遇。公安局加强流动彝族人口的管理,按照“一标三实”要求,将居住在辖区的彝族人口全部进行了登记纳入了实有人口管理;按照居住证管理办法,登记满 180 天后可办理居住证,方便了彝族群众同城同待遇解决其子女读书、就业、办证所需。三是畅通舆情渠道,多形式解决实际问题。设立民族工作站,设置彝族服务绿色通道,建立意见建议收集薄、问题登记簿、服务记录簿等,收集社情民情、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问政日·龙门说事”、座谈会、联谊会等,主动进村、入户、上门服务,切实为彝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宣传法律法规,强化政策到户。县、镇、村通过会议、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双语课堂”、微信平台等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立足彝族自主移民语言沟通不便等实际情况,邀请12名彝族老党员,向彝族同胞开展政策讲解、村规民约宣传、党史学习等,促进自主搬迁彝族与当地群众团结一心、和谐共进。
(四)普及义务教育,强化多元教学。我县共有自主搬迁彝族学生166人(小学107人,初中59人),主要在罗城小学南阳教学点82人,占学校总人数的64.1%(总人数128人)。学龄彝族儿童100%入学;同时对彝族学生采取因材施教、因人施教的方针,对南阳教学点无美术、音乐专职教师,县罗城小学组织美术、音乐专职教师每周二和周三定期到南阳教学点进行走教,实现资源共享、差异互补、共同提升;针对彝族低年级学生语言方面的障碍,南阳教学点安排普通话功底扎实的年轻教师承担低年级的相关学科教学,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让他们回到家里推广说普通话。罗城初中通过入学规范培训、“一对一”帮扶、开展文化融合活动、完善了多元化评价体系。
(五) 落实惠民政策,强化民生保障。一是落实住房及公共服务保障。2019年原南阳乡共有少数民族自主移民6户享受社会扶贫资金新建住房补助21万元(户均补助3.5万元),20户享受社会扶贫资金房屋加固补助22万元(户均补助1.1万元),22户享受社会扶贫资金改厨改厕补助5.05万元(户均补助0.25万元)。实施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2017年补助资金30万,铺设4100米管道,惠及2个村,9个村民小组。二是落实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实施农村家庭能人培养计划,将有劳动力的自主搬迁彝族青年纳入培养对象,定期开展培训。将困难彝族群众纳入低保,享受低保政策13人。2021年自主搬迁彝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人。去年168户有143户自主搬迁彝族家庭购买医保,25户没有购买医保。三是落实学生午餐经费,解决学生困难。2020年,南阳小学收到犍为县委统战部、罗城镇政府、乐山勇吉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捐赠民族学生午餐费共计12.33万元,捐赠大米食用油等伙食物资约4.2万元,2021年县财政列支5万元用于学生午餐费补助,减轻了彝族孩子家庭的经济负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惠民政策受到制约。一是户籍未在现居住地,无法享受宅基地政策,对破旧房屋无法申请重建,通过维修加固难以消除隐患。二是自主搬迁户不能在居住地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得不到保障。三是有25户143人因无户籍或经济困难未购买医疗保险,其中罗城镇20户111 人,定文镇5户32人,存在家庭成员因病致贫的风险。四是部分孕妇无医保,不能享受生育补助政策;有的孕妇在家里生育小孩,无医学出生证明,增加了孕产妇生育风险、小孩上户的困难。
(二)控掇保学压力较大。由于彝族学生家长的思想观念不正确,对子女的教育重视度不够,对孩子的学习不关心,导致学生随时辍学。在校学生经常长期请假,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尤其大龄女学生,中途不上学了,要么出去打工,要么就嫁人,控掇保学压力大。
(三)彝族群众增收困难。一是就业难。由于文化水平、语言障碍、缺乏工作技能等,大多数只能从事差、苦、累和技术要求低、与人交流较少的工种,如建筑工、伐木工、搬运工等,且大多数为临时工,语言、技能、习惯等较大的限制了工作机会,也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二是产业难。除了务工者,更多的自主搬迁户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种养殖业等。因土地是免费租种,主要种植季节性农作物,对长效经济产业作物几乎没有考虑,导致收入微薄且不稳定。
(四)社会治理面临新问题。一是法治意识淡薄。全县彝族人口涉及的各类警情共有 23起,案件类型分为吸贩毒品案 4起、打架斗殴案件 4 起、卖淫案件 6 起、盗窃案 1 起,矛盾纠纷8起,发案率非常高;不依法办事,习惯于按照固有的是非观念和自身习惯行事,喜欢抱团处理矛盾纠纷。二是语言交流不通畅。大多数搬迁户文化水平较低,与当地群众交流交往会出现不同程度语言障碍。在校学生对汉语的理解程度低。三是移风易俗差异大。如彝族群众将死者用木材焚烧,本地群众从心理上无法接受。个人卫生习惯差,家里脏、乱、差现象非常严重,在生病、祈福、趋吉避凶方面信奉 “毕摩”文化。
四、意见建议
为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全县彝族群众的各项工作,对自主搬迁彝族群众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强化法律法规宣传,确保各项政策入户到人。一是县政府各部门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会议、“双语课堂”、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全方位向自主搬迁彝族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让彝族群众户户了解、人人知晓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买卖、宅基地审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相关要求,提升其法制意识和政策水平。二是各镇应积极引导自主搬迁彝族群众加入民间组织,充分发挥特长优势,如建立歌舞队、政策宣传队、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等,通过自发组织、自建平台积极宣传和动员彝族群众参与当地文化教育、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孕检等工作中,促进彝族群众更好融入当地。
(二)建立区域联络机制,确保社会治理扎实有效。一是建立迁入地迁出地协作机制。自主搬迁彝族的流动性大,迁入地与迁出地信息的不对称不畅通一直是做好自主搬迁工作中的难点所在,为了更好地服务管理自主搬迁彝族群众,需要迁入地和迁出地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按照“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的原则,从上至下建立自主搬迁彝族人口双向管理机制,在迁出地和迁入地建立长效协作和管理服务合作模式,促进有序流动,推进两地社保、卫健、公安、教育、民政、住建等部门信息资源的深度融合,建立彝族人口信息录入平台,精准掌握迁出地和迁入地的真实情况,有效避免项目资金或政策因户籍人口与实际人口不匹配导致的失准。对流动人口进行监管,实时把握自主搬迁聚居区的人口流动情况,做到对流动人口实时化、数据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建立跨区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德高望重、热心公益、善于调解矛盾纠纷的彝族代表纳入联动库,在出现相关矛盾时,迅速对接、联动协调、化解纠纷。三是建立跨区域政策享受机制。梳理彝族群众迁出地应享受的系列惠民政策,原则不重不漏全面兑现。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彝族群众共同进步。一是摸清彝族群众情况,加强人口管理。通过开展一标三实工作,进一步摸清和掌握辖区彝族流动人口底数、人员基本情况,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实现双向动态管理。二是做好文化技术培训,加强就业发展。通过技术培训、文化培训、务工基础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主搬迁彝族群众的劳务素质。通过发放技术资料、开展实地培训、田间指导等形式,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无一户一人返贫致贫底线。指导彝族群众搞好产业规划和发展,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做好学生教育保障,促进学生成长。把控掇保学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可考虑招聘或交流1-2名彝汉双语教师,加强对彝族小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罗城南阳教学点作为“民族团结示范校”按需保留,便于教学和减轻彝族群众经济负担。做好彝族学生午餐困难补助工作,建议将困难彝族学生生活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四是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做好民生保障。要加强彝族群众破旧房屋维修加固、入户便民水泥路政策支持力度。做好罗城、定文镇25户143人因无户籍或经济困难未购买医疗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探索自主移民在居住地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让他们养老得到保障;做好孕妇定期检查工作,积极探索彝族孕妇享受本地生育补助政策机制;做好孕妇到院安全生育小孩宣传,保障妇儿正当权益。五是向上积极汇报争取,解决实际困难。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牵好头,沟通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好各项政策为彝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涉及户籍、宅基地、社会养老保障等政策不能落实的,要积极向国家、省、市汇报争取政策的支持。在省、市下达的各项资金计划中,应向彝族群众聚居区倾斜。政府在规划、申报公共设施及场所建设等项目时,应统筹考虑,建立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等,让彝族群众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自身主体作用,强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一是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镇上要指导各村完善村规民约,对自主搬迁这一现象进行规范,设置恰当的政策门槛,既不阻止彝族自主搬迁同时又能防止盲目跟风大规模搬迁现象的出现,以此避免越来越多的自主搬迁现象带来的社会治理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房屋租赁(非法购房)、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带来的系列问题,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从长远的角度维护本地村民和彝族自主搬迁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发挥党员引领作用。引导迁入本地稳定生活的自主搬迁彝族中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当地基层党组织,参加支部活动,加强教育管理,保持党员先进性。成立党员宣传队、纠纷调解小组,开展“双语课堂”向彝族同胞开展政策讲解、村规民约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通过党员示范引领,带动自主搬迁彝族群众逐步融入本地文化、经济发展中共同进步。三是发挥代表表率作用。选举彝族群众代表参与村组事务,经常听取意见建议,掌握彝族群众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不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四是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广泛开展“民族诚信经营户”、“五好文明家庭”、“五星家庭户”、“好婆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评选表扬活动,引导自主搬迁彝族同胞移风易俗、文明新风方面的积极作用,邀请群众、村(居)干部、商户代表共同参与评选,通过树标杆、学先进,推动形成团结进步、繁荣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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