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5月下旬至7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分别到玉津、清溪、罗城、舞雩、九井等镇对米、肉、果、蔬、农资、兽药、屠宰和检验检测等十个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实地查看,召集相关镇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8个单位进行了专题座谈,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自2006年颁布实施以来,不断建立和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落实了监管责任,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生活秩序持续健康发展。全县共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476家(其中涉农企业12家、个体工商户23家、公司23家、合作社201家、家庭农场513家、收购大户6家、养殖大户325家、种植大户373家);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主体668家(其中企业49家、家庭农场454 家、合作社165家);农资经营户164家,兽药类经营主体53家(其中47家兼经营鱼药);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1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一)全方位履行职责,健全了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安全日常工作,各镇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品牌培育服务站。二是县财政将农产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了县级财政预算,自2020年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农业专项经费500万元,其中用于市场安全监管经费每年200万元。三是先后印发了《犍为县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实施方案》、《犍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犍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犍为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犍为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精准治理实施方案》等。四是持续开展宣传培训,增强了法律意识。以农资打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农业生产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利用“微犍为”、“犍为三农”、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他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宣传周等活动,印发了“国家禁限用农药品种目录”、“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先后组织了快检技术员、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等专题培训。
(二)网格化严密监管,压实了工作责任。一是落实党政同责考核。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了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明确了责任人和职责。全县15个镇164个村39个社区均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共203名,截止2022年6月,县、镇、村三级共开展了巡查检查2015人次,检查饲料、兽药、农药等经营业主258户,检查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户225户,对农业生产投入品购、销台帐不规范、生产者农时记录不全和废弃物收集不及时处置不当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纠正。按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了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户、化肥农药经营户、饲料兽药经营户的主体责任,分别把好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经营关和使用关。二是落实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全面落实了农药、兽药(鱼药)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对农药、兽药(鱼药)经营单位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依法经营,严厉打击违禁超限使用农兽药(鱼药)和非法添加物、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重点监控名单”两个制度,凡是风险监测或监督抽检中发现问题的主体,根据是否故意,或是危害程度分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控名单”。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农资打假“利剑行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宣传85次,发放宣传资料14774份,印发国家禁限用农药兽药明白纸9494份,开展指导培训175场次6849人次。确定了柑橘、鸡蛋、肉牛(肉羊)、跑山鸡等重点监管生产主体189个。通过专项行动,滥用农药、兽药行为得到遏制,农产品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向好。2022年1-6月,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3批次,经溯源追查,皆为县外生产农产品。四是着力创建省级示范县。2020年,全县投入200余万元,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监管体系、数据信息平台、执法体系等工作,2020年11月,顺利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省级专家组验收,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第七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2021年,更新了监测管理平台系统升级,完善了农产品标杆主体建设和合格证示范主体建设,被省农安中心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先进县。
(三)全域化检验检测,保障了农安成效。落实“五有五不”,提升检测能力,检测体系全面运行。一是建成了452.2平方米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配备有专职检测人员、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检测设备及设施,专业规范开展检测工作;二是构建了由县到镇到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形成了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主体,15个镇的农残监管站和2个兽残检测室为网点,3个新建重点种植村农残检测室为补充,5个大型生产基地开展农残自检的检测网络,建立每月监督抽检农产品常态化机制,检测范围覆盖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超市,类别涵盖粮油、蔬菜、水果和茶花等主导产业。全年抽检、速测样品7900个以上,“三品一标”企业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100%,主要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于2018年通过“双认证”,获得资质认定和考核合格两个证书,具备了基本条件和能力,承担省市县各级检测任务,大力开展果蔬农残检测工作。镇村监管(速测)站在2019年相继建成,2020至2021年全面完成速测任务,合格率为100%。三是加强品牌培育。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逐渐加大了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出台奖补政策。2021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3个、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2022年成功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7个。截止目前,全县成功培育无公害农产品18个、绿色食品18个、有机农产品11个、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2个、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地理标志保护商标3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安责任意识不浓。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主要是全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不深入、不广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不浓厚;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的法制培训教育还不够,少部分生产者、管理者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意识差,缺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导致没有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规定,乱用、滥用农药现象偶有发生。
(二)检验检测能力不足。一是县检验检测中心的人员严重不足,按规定一台设备需2名工作人员,实行AB岗制度,县中心有4台大型设备,需8人,实际检测中心目前仅有3人能正常工作;二是镇级监管(速测)站的人员均为兼职,专业性不强,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流动性大,工作容易断档。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逐年减少,县检验检测中心的原子荧光仪、原子吸收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和镇村速测站等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更新以及检验检测需要的药品、试剂、配件、实验耗材等费用每年约需27余万元,都未列入县财政预算,经费的严重不足也影响了工作的有效运转。
(三)治理监管手段不强。一是农产品溯源力度不强。全县的农产品大部分都以小农户和分散农户经营为主,生产规模经营的程度低,没有形成完全的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溯源难度较大。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力度不大。虽然全县2020年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但主要侧重于对渔政、动物监督、农资方面的执法较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较少,执法效果也不明显。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合力不够,在共同监管上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存在监管盲区。
三、工作建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镇村要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要针对各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送法到农村、到市场、到基地,强化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纳入普法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心下移,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农村、农资经营店、市场经营户,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问题曝光,引导生产者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要素保障,提高检测水平。一要强化资金投入。县财政局应加大对标准化生产、质量监验检测、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按法律要求尽快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购买、维修、检测机构认证和常规检测经费的支出,推进检测工作有效运转。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项目支持以及社会资金投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健康发展。二要强化队伍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和镇应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提高操作技能,要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以适应当前的检测要求;要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人员配置,专职化、固定化,汲取一部分专业技能人员,为检验检测机构注入新鲜血液,按照老中青结合、“传帮带”的模式,梯次培养专业性人才。三要强化对禁用滥用农药、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大对茶花等重点产业的检验检测力量,保障我县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三)强化统筹推进,完善工作机制。一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县镇要做好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控工作,农产品市场要配备专业人员搞好农药残留检测;要建立有效的农产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增强工作合力。二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法律确定的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加强对进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超市的瓜果菜等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监测,防止和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产品上市销售。三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从严打击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突出建立红黑榜制度,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四)强化联动配合,筑牢工作合力。县政府要认真研究部门职责分工,整合各方监管力量,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监管部门要密切沟通,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快县、镇、村三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协助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和督导巡查工作。要完善责任体系,根据职能职责,明确部门、镇、业主等多方责任,实行条块结合,共同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建议参照峨眉山市农安工作经验,在全县15个镇农产品生产主产区实行村级农技员制度,聘用一定数量的村级农技员,专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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