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缪骏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全、张敏、周华胜、张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谢道春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波、文军,县政协副主席石校儒,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夏拥召,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大兴镇、双溪镇、芭沟镇人大主席,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决算(草案)及2022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评议了县公安局工作。
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犍为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与监督办法(试行)(草案)》的议案。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消除土坯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岷江(犍为段)渔业保护情况的报告、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情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工作会议、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书面传达了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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