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缪骏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全、张敏、周华胜,党组副书记谢道春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易翥,县政协副主席陈晓霞,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双溪镇、九井镇人大主席,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长风辞去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决定(草案)》《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通过了相关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决算(草案)及2023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学习了省委书记王晓晖深入乐山调研指示精神、关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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