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缪骏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全、张敏、周华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谢道春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彭波,县政协副主席彭丽,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罗城镇、玉屏镇、大兴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书面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县近期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书面传达了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情况。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命,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坤辞去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周林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草案)》《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沈贤龙辞去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永超、税必康辞去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通过了相关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信访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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