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缪骏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敏、黄宗高、周华胜,党组副书记谢道春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
县政府副县长刘红英、县政协副主席彭丽、县法院院长刘晓明,县检察院检察长周林,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龙孔镇、双溪镇人大主席,石溪镇人大副主席,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副主任,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犍为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评议了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工作,并对被评议部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犍为县15个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书面学习了党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书面传达了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三十次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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