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沈洁富同志任职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和《四川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
任命:
沈洁富同志为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犍为县人大常委会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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