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十四条之规定,犍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建东提请,2016年10月31日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俊韬同志任犍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永超同志任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华胜同志任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童文丽同志任犍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余建彬同志任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蔡文富同志任犍为县公安局局长;
段朱林同志任犍为县监察局局长;
王春龙同志任犍为县民政局局长;
何贤利同志任犍为县司法局局长;
祝长平同志任犍为县财政局局长;
潘华科同志任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定权同志任犍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文信荣同志任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施 强同志任犍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桥同志任犍为县水务局局长;
方明刚同志任犍为县农业局局长;
廖举创同志任犍为县林业局局长;
郭盛洪同志任犍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朝宣同志任犍为县审计局局长;
钟子华同志任犍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叶志剑同志任犍为县统计局局长;
李 军同志任犍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朱文权同志任犍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罗由刚同志任犍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海江同志任犍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犍为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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