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缪骏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书面学习了党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书面传达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了《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志辞去犍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夏拥召辞去犍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航为犍为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听取和审议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二次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