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
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组成调查组对全县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走访调查、调阅资料、书面汇报等多种方式,先后听取了解乐山市犍为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犍为经开区管委会、孝姑镇等22个部门、镇和企业 2021年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实地察看了部分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垃圾收集转运等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档升级,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趋于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县地表水2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和4个市控断面达标率均为100%,县城和镇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考核全部达标;县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1、全市排名第4位,优良天数333天,PM2.5浓度34.1 ug/m³;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消减902.3吨、123.095吨、4.53吨、11.79吨,均圆满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县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定生态建设政治站位。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和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调度,多次召开常务会、专题会等进行安排部署,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坚持压实责任。建立部门责任与属地责任条块结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等制度,压紧压实各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三是坚持严格考核。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列入全县各部门、各镇党政同责考核专项,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并坚持逗硬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以常态化的追责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二)抓好普法宣传,营造保护环境良好氛围。一是运用媒体“线上”宣传。积极利用广播和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政策、生态环保知识,凝聚了全社会重视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共识和力量。二是组织公众“线下”宣传。利用集镇宣传栏、宣传车、“赶场天”、重大节日等时段,适时组织开展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系列主题活动,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向农村、学校、居民小区延伸,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开展培训“在线”宣传。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环保执法人员作为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培训的重点,定期组织召集全县各部门、企业、镇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法律法规学习等专题培训,层层传导环境保护压力。
(三)围绕问题整改,提升环保监管能力水平。一是坚持铁腕执法。不断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实施“双随机”执法,大力开展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定期、不定期开展夜查、暗查、突击检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全年行政处罚发出环境监察通知书53件、整改通知书3件,立案23件,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件,处罚金额124.56万元。二是严守安全底线。建立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修订《犍为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应急预案》《犍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全县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监测结果均显示无异常。全面做好灾前布防设防、灾中盯重守点、灾后排险处突,对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废堆(渣)场等关键区域部位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改环境隐患问题24个,“点对点”发出问题提示函6件。三是狠抓问题整改。以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和“百日攻坚”行动,梳理整改突出问题82个,整改销号80个,2个问题按时序要求推进整改;办结环境信访案件196件。顺利通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四)深化专项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役。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发力。制定落实“一厂一策”强制减排措施,严格执行水泥、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全县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5家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宝马水泥废气、氮氧化物排放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B级管理要求。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化工、家具、喷涂等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县34家喷漆涂漆汽修厂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涂料,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46家干洗店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33家加油站已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二是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实施流域污染防治方案,国控岷江、马边河断面,省控龙溪河断面,市控石马河、百支溪、沐溪河、敖家河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以上,其中马边河、龙溪河、沐溪河达到Ⅱ类标准,水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等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224个入河排污口现场溯源核查、192个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72个入河排污口监测、7个入河排污口开展立行立改工作。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果,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稳定运行,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安全。加快推进工业水污染治理,犍为新型工业基地新民板桥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三是固废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了固废处置台账,规范了固废处置流程,完善了固废处置制度,同时坚决严厉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有效推动了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全县31家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固废实现综合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建筑废弃物作为回填原材料处理,新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企业已列入规划。砂石加工行业废弃物用于种植绿化用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均交由乐山市垃圾处理中心规范处置。认真开展农村“五清”行动,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着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全县15个镇已建立垃圾转运站39个,农村垃圾已基本采用了村收集、镇转运、县集中无害化处置的模式。四是土壤污染防治有序开展。加强土壤污染源风险管控,定期更新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42560亩,目标安全利用率90%,实际完成46698亩,安全利用率达99%;完成3729.4亩农用地治理修复,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竣工验收,治理后农产品达标率大于95%以上。完成犍为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完成川天燃气输配罗城分公司疑似污染地块详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全面排查整治矿山矿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完成9家矿山矿企4个问题整改。乐山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乐山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绿之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县土壤质量稳步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环境保护宣传不够深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部分群众环保意识还比较淡薄,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已连续两年收取不到位,执法检查发现垃圾乱扔、污水乱倒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企业主体责任尚未有效落实,一些企业在环保方面有效投入不足。
(二)基础设施建设尚有欠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低,部分农村聚居点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聚居点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也不高;老城区部分区域雨水和污水管网错接;大量含油污水直接排放污水管网,导致淤塞严重;部分工业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善或运转不正常;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不足,特别是渗滤液处理设施能力严重不足,处置存在隐患。
(三)执法监管合力有待加强。环境保护涉及环保、农业、林业、水利、住建、城管和属地镇等多个单位,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在处理具体环保问题上存在监管缺位、推诿扯皮现象,监管合力不强。如反映的噪音污染、水污染和建渣污染等问题处理,因污染位置、污染源和污染程度不同,监管的部门和执法力度也不同。市“环保曝光台”曝光全县24期问题中,有些问题在相同区域被反复曝光。
(四)大气污染防治仍需努力。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和效果与市民在实际生活中对空气质量的具体感受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年优良天数为333天,仅达到市下达优良目标任务天数。县城区餐饮烧烤油烟排放量大,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如县境内114县道新民至孝姑段约15公里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严重。
四、工作建议
(一)要坚定不移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强化环保责任落实,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地传导到位,强化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经济发展“高素质”。要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平台等传播媒介,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公民环境保护意识,把建设美丽犍为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加强环境舆论引导,强化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快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力度,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二)要持续发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顺应新时代环境保护治理的要求,加大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力度,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扩大延伸污水收集覆盖范围,科学实施雨污分流,加强已建成污水管网运营管理,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要切实提高对已建成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水平,确保环保设施安全无间断运行,切实提高防污治污能力。要加大经费投入,统筹推进固废、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启动镇农村生活垃圾压缩处理设施建设,抓好生活垃圾填埋场过渡期的运行维护和接管取缔工作,加快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和农村垃圾处理处置能力水平。
(三)要多措并举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各部门、镇和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要深化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调整建设、管理、执法体系,着力解决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协调不畅、管理粗放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落实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责任。要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倒逼企业依法落实污染治理、损害修复等责任。要加强污染治理全流程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要高度重视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环保监管队伍,抓好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人才支撑,加大对镇、企业工作培训和指导力度。要强化应急演练,提高一线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不断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四)要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对大气污染防治重大压力,要着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段严治、常态化管理,强力推进实施减排、抑尘等专项行动,强化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使全县空气质量不断提升,优良天数不断提高。要着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小流域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强力推进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各类水质稳定提升。要着力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要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抓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坚决彻底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共同绘就犍为绿色发展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