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作为行政权力,是十大行政权力之一,是国家重点规范的行政行为。为全面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总结全县在行政许可方面的经验,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镇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许可。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从4月下旬到5月中旬,先后深入行政审批局、孝姑镇、罗城镇、新兴瓷业、白鹤煤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检查了《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并专题听取了县政府、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贯彻实施《许可法》的情况汇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行政权力事项已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已公布的《犍为县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2021年调整第三批)》,全县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54项。根据《许可法》规定的“精简、统一、效能”行政许可集中原则和中央关于“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机构改革精神,我县于2019年开展了行政许可权力相对集中行使改革,将除公安、生态环境、税务、烟草、气象等垂管部门外的原21个县级职能部门的207项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划转至新成立的县行政审批局办理。改革后,基本实现了将群众日常生活和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常态化业务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此外,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消防大队、犍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许可业务也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因场地限制和业务特点等制约无法集中办理的事项,以设立部门的政务服务分中心的形式集中一窗办理。全县15个镇在其职责范围内均分别承担了法定和依规定赋权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商事登记提质增效。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营商通”APP等载体,实现注册登记“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4个工作小时内能办结新办企业营业执照。2021年,全县新开办市场主体4000余户,其中企业 414 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160 户,个体工商户3490户。持续发挥“半小时工作室”作用,提供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实现凯金新能源公司、航达新材料公司、法宁格科技公司、万鹏时代科技公司等多个重大项目当日签约当日落户。
(二)重大项目高效审批。健全“工建审批专区”部门联动机制,规范运行工建系统,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项核发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2021年通过平台办件500余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工业园区内企业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即可办理企业登记,推进“审批不出园”。坚持“容缺后补”,为世界茉莉博览园田园综合体、芭蕉沟游客中心、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20余个重大项目容缺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为粤玻等6个项目开展了全程代办、帮办审批服务工作,涉及项目投资金额约2.5亿元。
(三)持续减证便民。结合我县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实际,2021年对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4次动态调整,调整后,我县共有行政许可254项。梳理乡镇法定行政权力和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依照省委编办和省司法厅指导目录,编制《犍为县乡镇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截至2021年,乡镇共有法定行政许可权8项。推行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一证通办”,涉及公安、教育等8个部门97项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民办教育等领域事项35项,实行“先办后审、宽进严管”。梳理出我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含中央层面和省、市设定的审批层级在县级7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省级层面自行设定的审批层级在县级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中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
(四)推出县级“一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制定《犍为县营商环境提升18条措施》,根据便民服务不同类别,围绕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就业创业、不动产登记等重点行政许可领域,梳理“我要办养猪场”“我要开餐馆”等80件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实现申请材料减少60%、办理时限压缩50%。梳理民政、医疗、就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制定村级“一次就好”便民服务事项清单30项,统一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等,明确代办员,印制办事指南,让服务更加规范、流程更加清晰,实现高频事项办理不出村。健全干部联系群众机制,持续发挥“村小二”代办代跑作用,实行包片联系、就近联户,2021年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代办代跑服务3万余次。
(五)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行动,通过上派业务骨干集中攻坚、强化业务培训、科学分解目标任务等方式,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2021年,“一网通办”名列全市第2名。深化“一事一次办”改革,推行取水许可等电子证照应用,设置“川渝通办”“省内通办”等受理窗口7个,目前可跨区办理事项62项。为乐山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节能审查异地收件,开创首例“省内通办”。深入开展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2021年,成功打造5个市级示范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不够“精准”。据统计,县行政审批局成立之前,除动植物检疫外,全县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办结17000多件许可事项,其中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事项就占14000多件,且超过50%是零办件。为了完成省下达行政许可集中度必须达到80%的目标任务,2019年,县行政审批局承接了当年县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07项。在推进行政许可权集中的过程中,存在把不适宜窗口服务模式和一些专业性强、要求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的特殊行业行政许可事项人为集中,不利于社会治理,实际上未起到方便群众和市场主体的作用。
(二)省市未建立审批与监管协作制度。虽然制定了审管协作“三制度一清单”,但目前省市均未针对区县审管分离后行政审批局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就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协作关系和权责边界作具体制度安排,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权责不清晰,存在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
(三)县级未出台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止或限制清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登记机关只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申请书件齐全,形式合法,县行政审批局即可登记。2021年县政府办印发的《犍为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了“县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止或限制清单,被列入清单的,申请人不得申请”,但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尚未拿出可供操作的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止或限制清单,导致县行政审批局缺少依规限制不适宜经营场所的手段,不利于行政成本降低。
(四)缺乏上位指导和业务培训。省上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仅在区县开展探索实践,省市至今未同步确立“职责同构”的上级主管部门,使得与相关业务部门的上下级沟通和左右协调困难。此外,缺少省市对区县有效业务指导培训,同时县级主管部门存在对乡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不足的情况。
(五)缺乏执法人员和必备的机构。从事直接审批的人员中,严重缺乏掌握并熟练运用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以行政审批局为例,全局现有在编工作36人,除去必设机构人员,能够直接用于从事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准的公务员和事业干部目前仅有14人,仅占全部工作人员的39%。未针对行政许可相对集中后的许可档案集中保管和查询服务配套设置档案管理机构。另外,乡镇行政许可工作人员流动大,数量普遍不足,且缺乏相对专业的行政许可执法人员。
四、意见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简化、规范、便民、高效地行政许可,特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许可权限。针对县级部门、各镇存在的许可权限不明晰情况,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清理,进行规范、明确,将可下放到镇的许可权限,尽量下放到镇,更加方便群众。
(二)进一步发挥许可准入功能。充分发挥《犍为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预留的制度空间作用,前瞻性完善城市建设规划,从商业网点布局、城市功能分区、特色街区打造、宜居城市建设等方面入手,由县级职能部门分行业制定经营场所禁止或限制清单,报县政府审定印发实施,使市场主体登记和其他行政许可能够有的放矢,从源头上开展社会治理,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三)进一步规范审批监管。针对已实施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建立企业登记事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厘清审批与监管的部门权责边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同步共享。对未实施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仍然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四)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加大对基层审批人员培训和指导力度,建立业务骨干借调轮训和行政许可档案交叉评查机制,推动业务水平提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支持在岗职工行政执法考试,确保从业人员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加强行政许可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行政许可执法队伍相对稳定,提升行政许可审批人员政务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