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掌握《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总结全县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规范城镇排水行为,防止水污染和城镇内涝灾害,治理和保护好水环境,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从6月上旬至7月上旬,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玉津镇、清溪镇、罗城镇、孝姑镇、舞雩镇,实地查看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情况,专题听取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县江城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等14个部门、镇和单位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按照突出重点、追根溯源、标本兼治、系统推进的原则,加快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目前已建成投运生活供水厂12个,设计日供水量10.9万立方米,实际平均日供水量约7.245万立方米;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8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51.88公里,设计日处理规模为46210立方米。其中: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62.56公里,设计日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出水水质稳定达到执行的《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撤乡并镇后,15个建制镇共有生活污水处理厂29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67.94公里,设计日处理规模15620立方米,出水水质都稳定达到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农村及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站17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21.38公里,设计日处理规模590立方米,出水水质达到执行的《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检测数据,2021年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处理污水1293.4万吨,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减排1650.2吨、氨氮减排304.5吨、总磷减排30.8吨、总氮减排244.7吨。48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近三年来均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现涉及工业污水排放6户企业均设置有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同时,不断建立完善安全、规范的运行维护机制,切实保障了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始终保持高位推动。一是健全领导机构。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工作,建立健全了以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工作推进机构,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实行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为快速高效完成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制定了《防汛抗洪工作应急预案》和《犍为县县城区排水口排污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能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形成了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三是深化问题整改。不断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问题的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通过现场实地查勘、溯源,摸清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问题+措施+时限+责任”四张清单,定期调度、定期督查,确保问题逐一整改销号到位。
(二)广泛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广泛普及基础知识。积极利用宣传栏、现代信息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大力普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基础知识,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舆论监督和全民参与基础。二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作为《条例》宣传教育的重点,利用微信、QQ群等方式不定时推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相关知识进行学习;同时,定期组织召集相关部门、企业、镇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网格化监管、法律法规学习等专题培训,层层传导治理和保护水环境的工作压力。三是适时开展主题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重大节日时段,在集镇“赶场天”组织开展“规范城镇排水”“治理和保护水环境”等系列主题活动,提高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制止面源污染和举报污水偷排、乱排等行为。
(三)加大资金投入,稳步提升治理水平。一是建强基础设施。近年投入3900余万元对原犍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回购,并进行提标改造;投入3400余万元对犍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通过升级改造和扩容污水处理设施,2座污水处理厂已能够确保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二是引进先进工艺。借鉴学习县外污水处理工艺,通过深入考察、反复验证,主动引进CASS(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和AAO(厌氧-缺氧-好氧法)+MBR(膜-生物反应器)工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工艺改进,出水水质稳定达到执行的《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较大地降低了污水处理厂的直接运行成本,提升了污水治理能力水平。三是注重再生利用。坚持“就近处理、就地循环”原则,因地制宜实施污水再生利用,鼓励工业生产、景观用水等优先使用再生水,目前全县污水处理厂(站)中水主要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产生的脱水污泥在处理成泥饼后,转运至峨眉富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再处置利用,2021年产生的2964.94吨脱水污泥均得到有效处置再利用。四是改进短板弱项。近年联合各职能部门、镇、企业等单位对县城区排水口进行全面查勘、溯源,排查出县城区岷江入河排水口共计43处,存在污水排放问题12处,目前已整改完成石龙村龙洞溪入江排污口和河西新村居民安置点生活污水排污口等11处,现正在抓紧整改新民板桥工业园区金鹅溪排污口。针对雨水管管径小、雨污混流等问题,主动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支持,包装形成犍为县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逐步解决县城排水系统中存在的老、旧、难问题。现已规划编制完成《犍为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和老旧小区改造系统化方案》。县城老城区约2.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预计年内完成工程建设,实现凤凰山、圣泉-漱玉路、熊家桥、朱石滩片区等老城区的污水收集管网改造提升。针对集镇雨污分流、管网收集率较低等问题,坚持“先重点集镇,后一般集镇;先解决突出问题,后解决一般问题”原则,逐年分类推进15个建制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
(四)注重监督管理,全力确保长效运行。一是做好定期巡查。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和日常管理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实现有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在汛期来临前,启动城区排水管网清淤疏通工作,对城区污水管网、雨水篦子等进行清理清掏,对破损阀门进行维修更换,减少污水管网破损溢流情况,保障排水管网畅通,确保县城安全渡汛。二是做好水质监测。制定《犍为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在线自动检测、委托检测、自有化验室手工化验检测等方式,分别对全县48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测,2021年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均达到现行标准要求。全县涉及工业污水排放的6户企业,在排污口均设置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监测,确保各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做好应急储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行全流程模拟,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污水处理单位完善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包括灭火器、防洪沙袋、急救医疗箱、柴油发电机、碳源及除磷剂等,保证满足应急需求,确保出现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环境保护意识还有待增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治理涉及面广,还存在不少监管盲区,部分商铺、企业、建设单位等水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为了节约成本,没有严格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治理的规定,存在雨污不分流、生活污水直排、部分厨余垃圾和混凝浆等直接倾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现象。
(二)基础设施建设还需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较多,前期规划建设不到位,存在部分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水和生活污水管网混接等问题。部分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应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设备,但却未配备。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未及时维修,存在“带病”运行现象。
(三)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还需完善。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运行维护资金需求较大,需主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专业人才还比较欠缺,业务能力还需不断提高。前期供排水管网等设施设备投入不足,当期定额投入运行维护的资金缺口较大,污水处理费调价机制也需要不断健全。
(四)执法监督管理合力还需加强。部分污水处理厂经常无人值守,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镇监管缺位。城区餐厨垃圾专项治理执法检查次数少,执法处理力度不够。部分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规划不合理、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导致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反映出联合执法处理力度还不够。如:犍为新型工业基地孝姑核心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020年建成,至今仍未投入正常使用。
四、工作建议意见
(一)强化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条例》主要内容及颁布实施意义深入人心。强化舆论监督,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的意识,营造全民支持、保护和监督水环境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到场镇“五清”行动和面源污染治理活动中来。
(二)持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设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强化资金保障,不断升级改造县城老城区雨污管网、集镇排水与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为治理保护水环境提供硬件保障。加快罗城新店儿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加大铺设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面,提升污水处理覆盖率。同时要迅速启动餐厨垃圾处理厂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三)健全管理制度,不断理顺运维管理机制。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引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配齐配强运维管理队伍。注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理清各职能部门职责,完善规划设计、项目监管、运行维护、收费调价等机制,及时向生活污水处理企业划拨运营经费,确保排水管网建设科学规范、污水处理运行正常、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四)加强部门联动,全力狠抓日常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倒逼企业依法落实污染治理、损害修复等责任。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要定期沟通衔接,建立健全对企业排污监测、治理等信息的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好监管执法和管护主体责任。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定期持续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抓好各类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同时,对前期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污水治理成果,让群众放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