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组成调查组于3月上中旬对全县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走访调查、调阅资料、书面汇报等多种方式,先后听取了解乐山市犍为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建设局等19个部门和企业2022年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实地察看了乐山高能公司、凤生纸业、粤玻玻业等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核心,守正创新,砥砺奋进,扎实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档升级,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日趋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2,排名全市11个县(市、区)第5位,全省183个(市、区)县第132位;优良天数330天,优良天数率90.4%;PM2.5平均浓度35.6微克每立方米,优良率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优于市下达目标,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岷江月波、马边河河口2个国控考核断面,沐溪河、百支溪、石马河、敖家河4个市控考核断面水质均为Ⅲ类及以上,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标准,其中马边河河口、沐溪河考核断面水质达Ⅱ类,县城和镇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得到提高。全县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2022年11月成功创建成省级生态县。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是强化高位推动。县政府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和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带头进行研究分析、安排部署,有序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二是着力压实责任。认真实施部门责任与属地责任条块结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压紧压实各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三是坚持严格考核。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列入全县各部门、各镇党政同责考核专项,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并坚持逗硬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二)强化法治思想,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法治宣传。认真开展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保法律知识,生态环境政策规定,不断凝聚全社会环保法治共识和力量。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对标县“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完成全县“三区三线”划定,划定城镇开发边界30.87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4.33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46.44万亩;稳步推进嘉阳小火车文旅生态片区、龙孔种养循环片区的规划编制。瞄定犍为“市域副中心”发展定位,高标准开展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规划编制,形成“4+1”产业发展新格局。三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控“两高”项目,对县内5个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9个。建立和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充分利用APP等技术手段,实行微信化、动态化、常态化的生态环境监管。建立和完善了环境监测网点,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空气、水、土壤、噪声在线监测。四是强化生态修复。扎实开展国土绿化,2022年完成造林2万亩,新造和抚育竹林基地0.6万亩,成功创建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1个。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增殖放流大鲵、中华鳖等原生物种种苗。积极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土地复垦面积8.04 公顷,修复林地面积5.42 公顷、耕地2.62 公顷。
(三)围绕专项治理,打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发力大气污染防治。紧盯“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精准施策,精准调控。42家重点企业制定落实“一厂一策”强制减排措施,11家砖厂完成脱硫脱硝设施自改造、14家干洗店采用全封闭式干洗机、38家加油站规范使用油气回收设施。完成601辆柴油货车、181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检、组织8家重点企业有效应对污染天气。二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始终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依托“五清行动”“河湖长制”等,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厕污共治”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洛江溪流域生态修复及保护工程全面完工并验收;2个国控断面,4个省控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以上。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3个,全县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安全,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占比达76.8%。三是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源风险管控,定期更新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全面完成乐山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新增土壤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完成乐山东承新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实施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四是加力实施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了固废处置台账,规范了固废处置流程,加大固废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打击力度,3家危废经营处置利用单位、170产危废单位被纳入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372个,全县31家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固废实现综合利用。推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处置,2022年县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3%,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五是全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全县4个功能区昼间、夜间点次达标率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4.3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四)瞄准突出问题,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一是加强环境问题整改。制定印发了《犍为县新一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2022年,整改中央、省级交办(反馈)问题37个、自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6个。对10个重点环境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二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历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开完成双随机执法任务调查72件,完成省、市交办的专项督查任务和其他任务115件,各部门共发出生态环保类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处罚金额123万余元,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三是严守环境安全底线。对全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固废堆(渣)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关键区域部位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积极整改环境隐患问题,“点对点”及时发出问题提示函,全县未出现重大环境安全事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仍有欠缺。部分群众环保意识还比较淡薄,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存在垃圾乱扔、污水乱倒、农业废弃物乱丢、噪声扰民等现象;部分企业主体责任尚未有效落实,对建筑和道路运输扬尘管理、工业危废和固废处理、噪声管控重视不够,相关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到位。
(二)环境基础设施仍存在短板。老城区部分区域雨水和污水管网仍未分离,管网错接、管网淤塞问题解决不到位;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厨余垃圾收集利率率有待提高;城区两座城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扩容设计方案需尽快审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未及时维修,存在“带病”运行现象。部分农村聚居点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聚居点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也不高;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不足,新转运处理方案仍未确定。玉津镇、清溪镇居民小区旱厕改造进度缓慢。
(三)执法监管合力有待加强。环境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和属地镇,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在处理具体环保问题上,常因污染位置、污染源和污染程度不同,存在监管缺位、推诿扯皮现象,监管合力不强,出现城区扬尘、噪声、餐厨垃等专项治理执法检查次数少,执法处理力度不够等现象。部分职能部门还存在环保职责不明确、年度环保目标拟定不清晰不完整,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突出等问题。
(四)环保专项治理存在薄弱点。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问题仍突出,部分企业减排措施和应对重大天气方案落实不到位,全县空气优良天数、空气质量全省综合排名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敖家河等小流域水质不稳定,需加大治理力度;化肥减量、农药减剂任务仍艰巨,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品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欠完善,农村面源污染的巡查执法和防治难度较大。部分工业企业、施工单位众对噪声污染防治重视不够,投诉处理存在不及时;城市和主要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不完善,监测处置效果有待提高。
四、建议意见
(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加强《乐山市三江流域岸线保护条例》等环保法规政策宣传,强化环境舆论引导与监督,不断增添措施、压实责任、健全机制,持续推动“三线一单”细化完善和落地应用,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加大源头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要加快补足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抢抓国家推进长江保护、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机遇,深入研究中省生态环保领域政策导向和投资重点,积极梳理、申报、争取中省支持项目。强化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盘活财政资金存量,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债券资金,着力补齐垃圾处理、雨污管网分离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通过市场化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逐年分类推进建制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强已建成污水管网运营管理,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玉津镇第二期、第三期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加快建筑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建设。
(三)要多措并举推动责任落实。按照《环保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法定职责,着力解决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协调不畅、管理粗放的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着力提升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效率。深化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管理、执法、监督体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源头管理、抓好重点领域问题整改。加强污染治理全流程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惩环境违法犯罪。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抓好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人才支撑,健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一线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四)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十四五”大气环境治理目标任务要求,加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治污减排,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强化水泥、造纸、机械等重点涉气企业的排放管控,持续加大辖区内工业涂装、印刷、建筑装饰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实施“一河一策”“一断一策”及主要河流水体达标治理项目,狠抓新店小库生态修复、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严格水域岸线管控,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小流域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控制,确保全县流域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加强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有序推进高能固废二期建设。扎实推进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治理,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风险,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严格规范危废医废垃圾处理和监管,切实消除土壤污染风险隐患。重视噪声污染防治,科学设置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及时处理噪声污染投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