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3年7月26日在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7月初,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率领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有关人员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调研期间,先后到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等主要承办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采取面对面、电话询问等形式回访了县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掌握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89件,其中:财政经济类25件、城建环保类28件、农业农村类23件、教科文卫类8件、民政类2件、政法类3件。按照归口管理、分类办理原则,县政府分别交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具体办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89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办复率为100%。从办理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均为100%;从办理结果类别看,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75件、占办理总数84.27%,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B类)8件、占办理总数9%,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C类)5件、占办理总数6.73%。5件重点件均已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办理率100%。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亲自审阅了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并圈阅了5件重点督办件。3月31日,县政府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总结了去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希望;县政府分管领导对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政府形成了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亲自抓,县政府办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股室认真办理、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办理责任。确保了办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如: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强化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从4月起办结一件回复一件,做到了真情办理,真情回复。
(二)强化督办,保障落实。为促进办理工作落实,提高办理实效。4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方案》,明确将89件建议按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县级部门情况进行对口督办。办理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加强了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掌握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及时提出督办意见。县政府加强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了办理成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和县政府督查室进行全面督办、催办,对重点建议和代表反馈基本满意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到承办单位,采取督查和调研相结合,认真分析总结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解疑释难,对办理工作的难点、重点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突出难点,注重实效。县政府站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将优化发展环境、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建议作为重点,把办理工作与加快全县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堵点、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着力将代表建议办理转化为现实发展成果。各承办单位把解决问题、抓好落实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沟通协调、多措并举,对条件成熟的建议“立即办”,一些建议创造条件“提前办”、纳入计划“规划办”,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如:在办理《关于及时兑付2021年农村危房及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的建议》时,由于涉及农户1203户,资金2881万元,并且困难户较多,群众关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财政局密切配合,迅速审核完善相关资料,多次与领导汇报,多方筹措资金,在4月底前全面兑付到位。
三、存在问题
今年,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理成效明显,受到绝大多数代表的高度肯定,但在部分建议的办理上还存在不足,主要是:
(一)个别部门重视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足,没有召开班子会议专题进行研究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直接交由分管领导或股室办理,遇到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办理人员不熟悉办理业务,回复函格式不规范,文字把关不严,回复内容过于简单,避重就轻,措施不够具体,甚至个别部门是在人代工委和政府办催促的情况下6月中下旬才开始办理。如:部门在回复第32号建议时将“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写成“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还有两个部门存在回复函标题格式不规范。
(二)存在重回复轻办理。个别承办单位以完成书面答复为目标,文来文往,不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与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有的对代表建议只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方案,没有具体的落实时间节点;有的回复内容与代表提出的建议没有针对性,没有以切实的举措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没有实现以问题“真解决”赢得代表“真满意”;有的存在“一答了之”现象,答复后没有继续跟进解决落实。如:58号建议《关于兑付2017年至今茉莉花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基地建设补助资金的建议》,代表连续两年建议均未得到解决。
(三)与代表沟通有差距。个别承办单位对于因政策和资金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落实解决的建议,没有详细、耐心与代表沟通,讲明情况,争取代表理解,造成最初办理中个别代表对办理结果和办理工作均“基本满意”,个别代表对办理工作未作评价。一些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只回复和征求了提议代表意见,未回复和征求附议代表意见。
四、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办理工作责任。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利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工作职责。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摆正位置,加强沟通协调,深入调查研究,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把办理工作变成推动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自觉行动。要树立建议办理无小事的观念,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理代表建议的政治责任感。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确保建议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建议办理。县政府要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的领导,需由多个部门办理且办理难度大的建议,要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投入较大财力解决的相关事项,应尽快研究作出决策部署。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要对沟通、调研、解决、答复等办理工作重要环节加强督促和把关;要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办理建议水平;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将沟通工作贯穿于意见办理全过程,聚焦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个环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主动登门拜访代表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征求代表意见,通报情况,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
(三)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承办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的目标锁定在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不能局限于你问我答、文来文往,更不能敷衍代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出有效对策,对办理过程真抓实抓,务求实效。要强化问题的解决,对答复了代表在年内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要看能否如期解决,如果不能,要找差距、添措施、创造条件、抓紧落实;对暂不能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要吸纳代表的合理性建议。要继续强化督办、催办,创新改进办理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办理工作实效,给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