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部署,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根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深入部分镇、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立足县情履行职责,聚焦各行业领域、精准分类施策,统筹好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全县现有煤矿10户(含嘉阳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12万吨;非煤矿山3户,均为露天矿山,核定生产能力63万吨;全县客运站点27个,客运企业5家,营运渡口2个;危化品生产单位2户、危化品经营单位41户(含38家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户;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10家;在建工地13个,总面积67.49万平方米;工贸企业119户,主要集中在造纸、建材、塑料加工、机械加工等;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2个,1个非A级景点古郡·花果溪,1个乡村赏花点;犍为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3家,在用特种设备2192台。2021年至今,全县营造了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局面,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犍为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机制(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犍为县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试行)》《关于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调整优化县安委会,成立多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边界,逐级逐层压实责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有效
全县各镇各部门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全民安全生产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至今,印发宣传资料11万余份,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扎实开展镇、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总计培训1.6万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水平。
(三)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严格
全县各镇各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聚焦重点领域和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县天然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有限空间安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对矿山、工业企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2021年以来,全县各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共计276.23万元,处罚生产经营单位87家次,相关责任人29人次。移送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案件1起,行政诉讼1件,有效维护了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平稳。
(四)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有力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煤矿建成监控系统“电子封条”以及精准人员定位系统、水文远程监测系统和电力远程控制系统。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县政府斥资800万元用于刻画各类标线、设置安全标志、保养维修波形护栏。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县建成煤矿标准化企业10户、危化企业三级标准化2户,工贸企业二级标准化1户,三级标准化29户。配齐配强安全生产力量,新建孝姑、罗城消防站,建立县级专职消防队1支52人,区域性中心镇专职消防救援站队伍1支9人,乡镇应急队15支416人,村(社区)应急分队203支2589人,县级专业救援力量队伍7支204人,社会救援力量队伍4支110人;投入1786.57万元,配备各类救援装备8473件/台/套,全面提高抢险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三、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够深入
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不够强;安全生产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实效性不强;由于受文化、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广大一线职工对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安全操作技术的学习掌握能力不强;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的监管能力有限,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各自监管领域的培训偏少;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未根本落实到位,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从业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侥幸心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现象时有发生。
(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没有形成监管合力,未能有效地系统化开展安全监管。属地管理专业化程度不够,在检查中很难高效发现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实地检查指导频次偏少,覆盖面不够;行业监管部门各自为政,存在重复检查一个企业较多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不够充分
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普遍
偏少,专业技术力量有限,如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和专业知识,如化工、建筑、消防等,但局机关内部专业人员配备不足,面对复杂多样的安全监管任务实效欠佳。安全生产新进执法人员未配制式服装,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前在编在职执法人员10名,未按《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之规定配备2台执法用车。
四、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要将宣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大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要压实县镇两级政府的监管责任,用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压实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强化部门分工和属地分级负责制落实,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互动制度,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要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责任体系,制定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制度,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严格执法惩处,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议由县安委办总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开展培训。要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及时治理危险路段,完善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设施投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企业加大对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探索建立部门联同检查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属地镇共同开展检查,共同开展复查,提高检查效能,减轻企业迎检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