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关于全县“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
调查报告
2019年5月30日在犍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廖友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4月中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全县“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深入县司法局等4 个部门、南阳等6个乡镇、嘉阳集团、犍为职中等4 个企事业单位听取了实施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征求了县乡人民代表、村(社区)干部、普法工作人员等基层人员的意见,组织召开县法院、教育局、民政局等2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全县“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有了基本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2016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宣传教育,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明确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普法重点,注重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服务大局,服务民生,较好地推进了“七五”普法的开展。
(一)高度重视,切实保障“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县委县政府及时印发了《犍为县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七五”普法决议。高规格召开了“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对“七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动员部署。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时将“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进行分解,纳入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各单位和部门分别成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结合职能职责编制了普法规划、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对本区域、本部门的普法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组织实施,系统性普法组织网络不断得以完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一是发挥龙头示范效应,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普法。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00余次,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会前学法已成常态。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二是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一进机关:积极营造机关法治氛围,建立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组织学习内容;建立警示教育机制,组织乡镇、县级部门领导干部走进嘉州监狱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推行任前考法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必须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学法培训纳入干部继续教育管理;全覆盖配备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二进学校:把每年9月确定为校园法治宣传月,全县64名法治副校长和县关工委成员通过“以案释法”“专题辅导”等方式,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律培训教育,近年来开展法治讲座20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达3万人次。积极发挥教育部门和教师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学科教材、校本教材、课堂教学等载体深挖法治教育资源,向学生渗透法治观念。三进寺庙:在全县6处寺庙(道观)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在11个宗教场所建立了法律图书室和法治宣传栏,并建立信众学法制度。将宗教场所负责人充实到普法队伍,利用寺庙会期、庆典活动以及清真寺“圣纪节”活动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四进乡村(社区):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列入每年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学习的内容。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六个一”工程,即各村(社区)均建立了一只普法小分队、制定一部村规民约、配备一名法律顾问,设立了一个法治宣传栏和图书室、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各职能部门、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小分队结合自身职能和农村工作实际,组织人员送法进乡村,开展法治讲座与法律咨询。五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360余次,及时排查消除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积极协助企业设立企业法律服务室,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劳动用工保护等各项制度,坚持开展企业干部职工法治培训、义务法律咨询和经济困难员工法律援助活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坚持开展企业普法骨干培训,每次培训结束时进行严格考试。
(三)创新普法举措,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充分运用新媒体普法。在巩固和深化开辟法制专栏、举办法制讲座、拉标语、发资料、悬挂图等传统普法方式方法的同时,加强了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法制宣传”,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载体普法,如“微犍为”、犍为电视台和县级部门、乡镇的公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常年进行法律宣传,以弥补传统媒体在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增强普法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二是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出台《犍为县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落实部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以九大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参加省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2016年以来共增加1个省级4个市级基层法治示范点。充分利用已创建的犍为职中等法治教育基地,带动引领示范。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相融互动,筹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相融互动,创新打造了一批法治小区、法治产业园区等特色法治阵地。
(四)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是随着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市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用法律维护利益和尊严已逐渐成为自觉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寻求解决问题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以非法手段谋求解决问题或者获取不当利益的现象大幅度减少。二是通过强化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规范其行为,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增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和考核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系列制度,切实提高了案件质量,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密切了干群关系。三是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超过99%、“一门办”集中率达97%,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达95%;农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完成347个村清产核资,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农村“雪亮工程”实现全覆盖,刑事案件发案数连年下降, 2018年,我县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全省排名49名,上升11位,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普法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浓,对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刻,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认识还不到位,对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重点对象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领导认识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停留在口头上多,落实在行动中的少;“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一些部门单位还未完全落实,在贯彻落实中仍有被动应付情况;“重形式、轻效果”现象依然存在。二是考核逗硬有待加强。虽然县委县政府将普法工作纳入了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综合目标管理,但平时检查,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少,年终考核逗硬不够,难以引起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足够重视。
(二)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一是普法对象重点不突出。有些乡镇、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导致出现“为了普法而普法”的现象。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特殊人群普法效果不明显;组织普通群众、务工人员等群体接受法治教育较为困难,“信访不信法”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在普法宣传中,少数涉法部门是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活动中进行分发,而普法对象的知识层次、需求各有不同,缺乏针对性。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上,怎样充分利用校园多媒体进行普法的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三是普法氛围不够浓。部分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缺少法治宣传栏、橱窗等法治阵地,全县总体法治元素偏少,特别是缺少大型法治文化公园、长廊等法治阵地,法治氛围不够浓厚。
(三)人员经费不足,普法档案收集整理有待规范。一是普法力量不足。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改革后设在县司法局,无专门编制划入,人员减少(仅3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过渡期真空,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很难对全县普法工作进行有效地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乡镇、部门力量不足,且多是兼职,变动频繁,专业性连续性不够,工作推进不够理想。二是普法经费不足。2016年至2018年县财政每年预算20万元,能保障普法工作日常开展,但2019年未将普法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开展工作面临严重困难,多数乡镇、部门投入经费不足,工作难度加大。三是普法档案收集整理不完善不规范。从调研情况来看,虽然许多乡镇、部门活动开展较好,但没有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台帐资料,人为后补资料现象存在,影像资料不多,档案资料不完善不规范。
三、建议和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抓好宪法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快建设“法治犍为”,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县司法局要充分发挥组织牵头作用,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克服“一头冷一头热”现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普法大格局,真正形成全民参与宣传法律、运用法律、敬畏法律社会氛围。二是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要建立定期检查督查制度,细化任务和标准。县政府近期应对“七五”普法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以便查漏补缺,为“七五”普法验收打下基础。继续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乡镇、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并加大分值,严格考核逗硬。
(二)创新普法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一是加大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切实强化法律“七进”活动,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特殊人群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特别是学校要发挥好主渠道作用,让每一名学生从小形成良好的尊法守法意识。二是积极拓展创新普法新载体。电视、微信、微博等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要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发挥巡回法庭、法制专题节目等普法宣传的积极效应,探索实施开展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送法下乡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激发人民群众自觉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好现有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律图书阅览室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着力打造大型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阵地,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三是提高普法针对性。要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探索“对号入座”普法,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需要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就提供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全民参与度,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对应宣传受众,将生涩的法律条文,与以案说法图文并茂的形式相结合,变成群众容易接受、理解的法治宣传资料,把单一式的灌输过程转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增强普法保障,提升工作资料管理的规范性。一是进一步充实普法人员。确保县、乡及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得力人员抓,同时继续做好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普法队伍建设,完善考核管理评价机制。二是落实保障经费。建议县政府进行专题研究,迅速落实普法工作必要经费;三是切实抓好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工作。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培训和指导,各普法单位要依照要求,在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第一时间留存资料,及时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全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