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9年7月31日在犍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人事工委主任 傅 军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6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敏带领代表人事工委、县政府办有关人员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期间,先后到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经济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主要承办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51件。按照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的要求,全部由县人民政府办理。截止6月30日,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了代表,办复率为100%。其中:从办理反馈意见看,对办理态度满意51件、占办理总数100%,对办理结果满意51件、占办理总数100%;从办理结果类别看,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33件、占办理总数64.71%,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B类)15件、占办理总数29.41%,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C类)3件、占办理总数5.88%。其中重点件12件,重点件已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6件,占重点件总数50%,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B类)6件,占重点件总数50%。
二、办理工作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后,县委书记王策鸿调阅了代表建议,先后二次对办理工作作了批示,提出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方案》,确定了重点建议9件,后经王策鸿书记调阅批示要求把3件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列入重点建议,这样重点建议共计12件,对重点建议明确了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对口督办。在县政府常务会上,县长熊建新多次对办理代表建议提出要求。县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了专题交办会,对办理工作作了安排,提出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将建议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明确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的要求。按照政府系统办理工作“统一交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分解到14个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各承办部门认真落实交办会议要求,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负责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做到从交办登记、分析研究、催促督办、办复审核等环节认真把关,确保了办理工作有序进行。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在面临办理工作任务重和压力大的情况下,落实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办理工作;农业农村局承办的3件建议涉及农业产业规划和发展的问题,办理难度较大,分管局长亲自带队,采取请上门、深入乡镇的办法,从农业产业规划和发展扶持政策方面以及面临的客观条件等,反复与代表联系和沟通,求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代表感到很满意。
(二)规范办理,加强沟通。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规范办理程序,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办理标准,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增进理解,加强协调。绝大多数承办部门做到了办理前主动与代表见面,加强沟通,详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出发点和真实意图,办理中保持了与代表的联系,及时通报办理工作的进度,办理后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促进了代表建议的高质量办理。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经济信息化局等部门采取电话联系、书面汇报、上门走访、邀请座谈等形式,主动与代表办前联系沟通,办中征求意见,办后跟踪回访,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题召开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见面会,将协商交流作为建议办理的重要环节来抓,通过面对面的形式,汇报办理的情况,做好政策沟通解释工作,认真听取、理解、吸纳代表的建议,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陈亨富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部份城区城市管理力度的建议”,主动与提建议的代表沟通,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真实想法,采取措施加大对城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开展专项治理,赢得了代表的赞誉。
(三)突出重点,办理实效得到增强。在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切实将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强、更富实效的工作措施,使建议的回复有理有据,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如胡先伦代表提出关于“增加农村道路建设补助资金的建议”,相关县领导和交通运输部门多次深入乡镇调研,在调研中了解到自2017年底以来,因农村道路建设原材料价格大幅涨价,导致部份乡镇2018年度村道路建设计划多次招标流标情况,群众反映强烈。通过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该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定同意,在原有县财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公里增加补助5万元。一些承办部门还以做好办理工作为契机,把办理过程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查找解决自身工作问题的途径,通过办理,深入了解热点、难点问题,增强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有较大提高,办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扎扎实实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如汪荣等7名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启动罗城镇绕镇公路建设的建议”,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政府常务会已通过启动罗城镇绕镇公路建设前期工作。
(四)积极督办,办理工作有效推进。县政府督查室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常抓不懈,积极督办,在落实任务、督促进度、提高质量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及时掌握办理进度,走访联系代表,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月12日至14日,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代表人事工委和县政府督查室到代表所提建议较多的6个承办部门进行调研、座谈,听取了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汇报,针对调研中代表反映部分承办部门和代表沟通不到位、承诺不落实、代表不满意等问题,要求承办部门重新办理、重新答复,有效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落实。
三、办理存在的问题
(一)办理工作推进不平衡。今年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导致交办时间较往年晚,加之个别承办部门重视不够,开交办会的领导和办理人员作了调整,新接手人员不熟悉办理程序和方法,出现办理和答复不规范的情况;甚至个别建议调整了办理部门而具体承办部门在我们进行督办时才知道,影响了办理进度。
(二)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承办部门文来文往,只注重文字上的答复;有的建议答复缺乏针对性,对建议反映的问题没有认真落实,片面追求满意率,使代表被满意的情况仍有发生;有的建议答复原则空泛,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强调客观原因和困难多,主观努力少,导致办理成效不明显。
(三)办理方法无创新。少数承办部门停留在老一套的建议办理方法上,没有创新意识,没有切实有效的办理方法,在办理代表建议前,不做前期调研,不做详实的建议办理方案、答复前不与代表见面沟通、不想办法推进建议内容的具体落实。
四、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承办部门要继续坚持和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股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责任、人员、措施、时限“五落实”。对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的建议,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参与具体办理,着力解决问题,切实办出成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代表建议,由主办单位负责牵头办理,协办单位要积极参与和协同,防止出现推诿现象;对需要向上级请示汇报的问题,不能以此为由敷衍塞责,要积极当好参谋,及时请示汇报,竭尽全力向上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复函的质量和细节,真正做到办理工作规范,解决问题的措施具体,使办理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 进一步在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落实率。要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致力于取得实际成效,着力在提高落实率上下功夫。凡是应该办、能够办的,要雷厉风行地办;对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拿出方案,分步实施,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对限于条件或由于其他各种原因确实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凡是在答复中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决不能敷衍了事,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的行为,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给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创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机制,严格办理程序,在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结后都要加强与代表的交流、沟通,努力实现代表对办理工作心悦诚服的满意。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公开制度,将代表建议内容、承办部门责任人员、办理进度、解决方案、落实结果等在网站媒体上公示,把建议办理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通过代表建议“阳光办理”,促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务实推进,办理质量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