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云辞去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1月24日犍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黄云本人书面提出辞去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黄云辞去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黄云的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由犍为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