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6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县委新党校召开,会期预计3天。
建议会议的指导思想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市委八届八次、县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心一地一城”发展定位和“工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将会议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县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犍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犍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犍为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犍为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3、审查犍为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犍为县2024年预算(草案);4、听取和审议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犍为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8、审议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9、测评2023年度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10、票决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11、备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