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毅等11人辞去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原因,肖毅、刘延刚、黄淑容、朱培秋、张建桥、黄兵、杨冬梅、范小洪、李洋、邢毅、潘华科等11人书面提出辞去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肖毅、刘延刚、黄淑容、朱培秋、张建桥、黄兵、杨冬梅、范小洪、李洋、邢毅、潘华科等11人辞去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肖毅的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预算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刘延刚的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预算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黄淑容的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朱培秋、黄兵、杨冬梅的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张建桥的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由犍为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并报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