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谭丽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谭丽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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