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2015年9月25日犍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
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祝长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犍为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5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税宗文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犍为县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政府性投资工程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审查了犍为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并对2015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县政府的两个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犍为县2014年县级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转型升级年”经济工作主题,全面贯彻《预算法》,进一步强化收支管理,确保完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精心编制财政“十三五”规划,努力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审计查实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追责,依法整改。
县人民政府应于2015年12月底以前,将本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