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犍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祝长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犍为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所作的说明,并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报告及建议意见,决定批准犍为县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27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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