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田小兵辞去犍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月22日犍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田小兵提出辞去犍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田小兵辞去犍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并将接受其辞去犍为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犍为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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