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1日犍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犍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县第十五选区补选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选举日为2017年8月25日。有关补选事宜由该选区依法进行。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