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魏小玥等八人免职的决定
犍为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6日,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魏小玥的犍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甘永能的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眉川的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林莉的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魏 娟的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加琼的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晓念的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永平的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