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缪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华胜主持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文军参加会议并代表县人民政府报告《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人大城环资委、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县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大城环资委负责人宣读了《犍为县人大常委会〈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有力法律武器。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设的需要,是开展“三大行动”和“创文”的需要,是践行执政为民理念,解民忧得民心的需要。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握步骤、规范程序,严格要求、依法办事,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强化宣传,求真务实、通力合作,保证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组织好、开展好执法检查,推动《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深入贯彻实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用“辛苦指数”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指数”,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市域副中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