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6日,犍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缪骏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全、张敏、周华胜,党组副书记谢道春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彭波,县政协副主席张健,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玉津镇、罗城镇、铁炉镇人大主席,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重要指示精神及赵乐际委员长出席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讲话精神。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命,并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评议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犍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及犍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调整方案草案,关于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朝鲜、张林辞去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建英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决定。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拟选任人民陪审员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府检消”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