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0日,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 珠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 军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鸿猷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 勉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康 艳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幼平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魏晓霞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车玉平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蹇 伟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余华林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卞 涛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 明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忆眉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晓玲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鄢代容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佳莉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 灏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梁学琴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俊杰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邱福平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琴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余吉琼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税丽佼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学文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丽娜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剑超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建秋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洪波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兵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帅 杰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汪文君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姚志远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万秾瑀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牟 婷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智伟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潘 聪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怡陶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华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夏丽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范贤成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宋世明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如生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李 洋同志犍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茂川同志犍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犍为县人大常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