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2015年3月30日,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 弦同志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职务;
朱祥基同志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玉津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宗兰同志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犍为县人大常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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