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彭树怀、张启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大各委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和《四川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通过,
任 命:
彭树怀同志为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启伟同志为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犍为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