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魏小玥、肖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犍为县人民法院:
2016年9月14日,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魏小玥同志为犍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蔺 杨同志为犍为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 去:
肖 江同志犍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潘晓梅同志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犍为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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