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和《四川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31日通过,
任 命:
周德东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 葵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
施 永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毛 平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肖 毅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光忠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余德荣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茂明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谢晓峰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光艳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志强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明树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韩天桥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沈洁富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傅 军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彭美年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 劼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万德先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纲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联络处副主任;
余洪金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龙 蛟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志明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文 娱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彭树怀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启伟同志任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犍为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