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30日,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胡 伟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自揆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 旭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树林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唐忠华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梁万春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俊敏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钱俐霖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