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十四条之规定,犍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建东提请,2018年7月20日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熊建新为犍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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