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犍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犍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犍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决定批准“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认为,犍为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遵循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定位、目标、任务和措施以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符合我县实际,是未来五年及更长时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市委“一极一地一市一城一枢纽”发展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坚定“工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主线,奋力打造乐山市域副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对外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城。着力构建产业新格局、增添发展新动能、增强城乡新活力、厚植生态新底色、满足群众新期待,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犍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