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情况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按照突出重点、追根溯源、标本兼治、系统推进的原则,加快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安全、规范的运行维护机制,切实保障了污水处理和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执法监督管理合力还需加强等问题。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
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条例》主要内容及颁布实施意义深入人心。强化舆论监督,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的意识,营造全民支持、保护和监督水环境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到场镇“五清”行动和面源污染治理活动中来。
二、持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设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强化资金保障,不断升级改造县城老城区雨污管网、集镇排水与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为治理保护水环境提供硬件保障。加快罗城新店儿水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加大铺设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面,提升污水处理覆盖率。同时要迅速启动餐厨垃圾处理厂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三、健全管理制度,不断理顺运维管理机制
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引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配齐配强运维管理队伍。注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理清各职能部门职责,完善规划设计、项目监管、运行维护、收费调价等机制,及时向生活污水处理企业划拨运营经费,确保排水管网建设科学规范、污水处理运行正常、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四、加强部门联动,全力狠抓日常监督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倒逼企业依法落实污染治理、损害修复等责任。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要定期沟通衔接,建立健全对企业排污监测、治理等信息的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好监管执法和管护主体责任。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定期持续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抓好各类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同时,对前期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污水治理成果,让群众放心满意。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22年12月底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