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建立和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落实了监管责任,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生活秩序持续健康发展,但仍存在农安责任意识不浓、检验检测能力不足、治理监管手段不强等问题。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镇村要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要针对各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送法到农村、到市场、到基地,强化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纳入普法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心下移,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农村、农资经营店、市场经营户,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问题曝光,引导生产者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要素保障,提高检测水平
一要强化资金投入。县财政局应加大对标准化生产、质量监验检测、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按法律要求尽快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购买、维修、检测机构认证和常规检测经费的支出,推进检测工作有效运转。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项目支持以及社会资金投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健康发展。二要强化队伍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和镇应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提高操作技能,要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以适应当前的检测要求;要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人员配置,专职化、固定化,汲取一部分专业技能人员,为检验检测机构注入新鲜血液,按照老中青结合、“传帮带”的模式,梯次培养专业性人才。三要强化对禁用滥用农药、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大对茶花等重点产业的检验检测力量,保障我县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三、强化统筹推进,完善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县镇要做好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控工作,农产品市场要配备专业人员搞好农药残留检测;要建立有效的农产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增强工作合力。二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法律确定的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加强对进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超市的瓜果菜等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监测,防止和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产品上市销售。三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从严打击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突出建立红黑榜制度,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四、强化联动配合,筑牢工作合力
县政府要认真研究部门职责分工,整合各方监管力量,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监管部门要密切沟通,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快县、镇、村三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协助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和督导巡查工作。要完善责任体系,根据职能职责,明确部门、镇、业主等多方责任,实行条块结合,共同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建议参照峨眉山市农安工作经验,在全县15个镇农产品生产主产区实行村级农技员制度,聘用一定数量的村级农技员,专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22年12月底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