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政府:
犍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的认知水平
相关部门要把宣传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作为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宣传效果。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工作在经济工作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树立管行业要管质量提升意识,自觉将质量强县意识贯穿到工作各个环节。要注重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意识,让“树品牌、创名牌”成为企业的自觉,坚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子。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定期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对重大质量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全面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制售、销售伪劣产品行为,让伪劣产品失去市场,使崇尚质量、关心质量成为全民自觉行动。
二、进一步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认真推动质量强县暨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从“升”字上下功夫,抓产品质量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质量提升、环境质量提升。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严格产品质量标准,不断制造出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的高质量产品,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服务标准体系、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管控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深入推进品牌战略、标准战略,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
三、进一步凝聚质量监管合力
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协调联动合力,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引导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努力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机制。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产品质量抽检经费,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范围和覆盖面,增加抽查的频次。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全面监管,不留空白。加强质量监管队伍建设,提高质量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能力素养和执法水平。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营造一个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24年5月底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