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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04-08 05:10:38
犍为县人民政府:
犍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推行村(居)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调整充实村(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县民政局的牵头统揽作用,适时召开村(居)务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全县村(居)务公开工作,积极解决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强化乡镇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村(居)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抓出成效。要把村(居)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和乡镇目标管理,严格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工作扎实,亮点突出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并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和批评。
二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村(居)务公开工作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也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村(居)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和群众对搞好村(居)务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让基层干部克服思想顾虑,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切实解决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居)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群众对村务公开不关心、不参与、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为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一要加强对乡镇干部、村(居)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居)纪检小组长的培训,重点学习《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犍为县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提升各级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好各自职责。二要抓好示范引领,重点抓好各乡镇所在地的村(居)务公开工作,将村(居)务公开栏设在醒目地,方便到乡镇办事、赶集的群众观看,以便更好地引领带动周边村(居)搞好村(居)务公开工作。三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特别是财务收支明细事项作为重点进行公开,每季度一次。上述公开事项须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小组长签字。四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居)务公开管理制度、村(居)务工作制度、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水平。
四要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确保及时高效。要指导各乡镇、村(居)结合各自实际,在抓好固定公开栏建设和规范的同时,灵活搭建信息公开平台,方便群众监督。要积极采取设置流动公开栏,利用村民会、户长会、发告知书、填明白卡、公开信、手机信息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公开,做到实用便捷。积极推行送达回执,与群众互动交流,及时有效了解情况。抓好点题公开、专项公开,及时有效地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提高村(居)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实效性。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15年10月底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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