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法院: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开展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加强执行工作宣传,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一是进一步与新闻单位、普法宣传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大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和典型执行案件、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尊法守法意识。二是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手机短信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法治和诚信教育,动员舆论和道德力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营造尊重法律权威、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的舆论氛围。三是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现场见证执行,并形成制度,让人民群众亲身参与和体验司法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内容、流程、特点的了解,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工作合力。一是县法院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大执行活动及时汇报,争取支持,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网络,发动全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造条件,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检察、公安、住建、国土、银行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协作,积极配合,全力打好总体战,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健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共同会商,推动执行疑难案件得到有效解决。要加快完善联网查询网络平台, 县法院要积极向上级法院汇报,完善各银行网上查控功能;县政府要督促市场监管、国土、住建等部门尽快建立与法院的联网查询,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建立覆盖全县的执行工作信息员制度,将县综治办管理的467名网格员作为执行工作信息员,交任务,定职责,以及时发现“老赖”下落和财产线索。对配合不力、支持不够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要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44个部门《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迅速出台我县实施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在高消费、任职资格、从事特定行业等十一个方面予以联合惩戒,形成一旦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环境。二是继续巩固和深化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增强执行效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提级、指定、合并、督办、悬赏等方式,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消化执行积案,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和实际标的到位率。三是要坚决排除非法干扰,对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或逃避执行的当事人,不迁就、不手软,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以及暴力抗拒执行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四是着力推进执行公开。将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公开,让当事人和社会能够认知并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使他们更加了解和理解执行工作,提升执行工作形象。
四要健全完善“执行不能”案件处理机制,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一是对客观上存在“执行不能”的案件,依法采取中止或终结执行措施,并做好当事人工作,避免或减少这类案件的申诉上访。二是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将被执行人中大量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三是拓展司法救助渠道,提高司法救助比例。县财政要加大对司法救助资金的预算,同时要充分调动民间救助的积极性,扩大救助基金来源,不断扩充救助财力。
五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一是建好执行团队。县法院要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争取政法编制;主动向县委汇报,争取3至5名辅助人员,配齐配强执行力量,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充分调动执行干警积极性,努力做好执行工作。二是加快“智慧执行”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执行干警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改善执行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讯、安全等装备,切实解决执行工作的后顾之忧,保证执行工作有效开展。四是不断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纪律,规范执行行为,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对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切实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18年6月底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犍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