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通报
根据县选举委员会安排,县人大换届选举督导组于9月5日冒着大雨分成三个小组对罗城、寿保、定文、舞云、伏龙、石溪、泉水、芭沟、同兴、清溪、双溪、大兴、龙孔、公平、孝姑、新民、九井等乡镇初提代表候选人张榜公示进行了抽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督导小组每到一个乡镇分别抽查一个县选区和一个乡镇选区张榜公示的情况。从抽查的结果来看,所抽查的乡镇都按照县选举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对初提代表候选人以选区为单位进行了张榜公示;多数乡镇对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在张榜公示的同时,积极安排酝酿、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
督导组对各乡镇的选举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和要求。
1、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初提代表候选人张榜公示后,各乡镇要迅速开展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要按照犍选办发〔2016〕1号文件要求,及时将初提代表候选人交选民酝酿,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既要尊重选民意愿,又要引导选民贯彻组织意图,通过“三上三下”协商,确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并在9月13日前张榜公布。在此期间,要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个人简历、从事工作和取得成绩宣传工作,让选民有一定的了解,为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积极做好发动工作。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要进一步做好选民核实、补登工作,同时要充分发动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提高选民参选的热情和积极性。要及时排查可能影响选举的一些不利因素,提前制定预案,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要通过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等提高选民的参选率。对一些可能影响选举的问题,各选区要及早制定预案,尽可能降低影响,确保选举成功。
3、积极做好选举工作。9月20日是选举委员会确定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要提前安排,做好准备工作,开展好选举工作人员培训,确保选举日选举大会依法顺利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好选举工作。选举日前各选区要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再一次核实选民人数,对确定不能参会投票的可采用“代票”等方式提高参选率。选举大会要严格依法进行,选举结束要公布选举结果,报县、乡选举委员会审核后确定为正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