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
关于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评议的
调 查 报 告
2014年5月30日在犍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评议调查组成员 范永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评议调查组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对犍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请予评议。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犍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对县城管局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于2月底至5月中旬,对县城管局近年来的工作开展了评议调查。评议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查、走访座谈、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全县城管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共走访相关部门、乡镇、社区26个,召开座谈会13次,参加座谈人员164人次(其中县、乡镇人大代表37人),累计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149份,收到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共101条。综合评议调查以及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县城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为搞好城市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管理职能不断强化。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 2013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犍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工商、住建、环保、公安、交通、食药监6个部门的涉及城市管理领域10个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县城管局集中行使。实施一年多来,县城管局克服了任务繁重、对象复杂、人员偏少等困难,加大了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和专项整治力度,提高了执法效率、突出了执法效果,城市管理职能得到强化,基本理顺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基本消除了由于多部门职能交叉导致的管理盲区、管理混乱现象。
(二)依法行政不断改进。县城管局对城管执法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建立健全20余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城管广告行政许可审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后,共受理33件,均按时限办结,提高了行政效能。开通举报热线,设置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近两年来共受理市民投诉350余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95%。制订出台城区店招规范标准,统一改造城区五条主要街道和岷堤春晓安置小区店招共24915平方米。强化对玉津、城北农贸市场的管理,建立制度、开展巡查、及时整治,确保了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有效监管。在“五乱”治理中,更多地采用劝导、引导的方法,签订文明经营公约530份、发放规范经营《告知书》3000份,设置定时经营点60余处,规范经营行为1500余人次。
(三)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近两年来,县城管局共查处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规划等方面违规违章行为3500余起,暂扣各类物品2000余件。加大对县城及县城规划区、清溪集镇规划区的“双违”监管查处力度,共制止违章建筑80余处,拆除61处,面积2.5万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按照严管重罚、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和规范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先后开展了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户外广告、店招雨蓬、非法营运等各类专项整治,效果明显。通过努力,城市市容更加规范,城市面貌更加洁净、城市秩序更加有序,城市品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城乡环境不断改善。县城管局进一步完善环卫管理机制,努力保持城市干净整洁,目前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面积达到122万平方米,做到了定时清扫、全天保洁,做好洒水降尘,实现“晴天不扬灰尘、雨天无明显沉淀物”,加强对清扫保洁质量的监督考评,街道基本保持整洁。城乡垃圾按照“户集村收、乡镇集中、县转运处理”模式,进行统一收运处理,每天清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近130吨。深入开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打造城乡风貌,有效治理城乡环境,成效较为明显。
(五)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修订完善考核、考勤、值班等16项制度,领导班子勤政务实,认真完成县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指导创建省级优美示范乡镇、示范村;公招了10名参公管理人员,通过外派劳务中心派遣了1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通过岗前培训充实到一线队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后,为适应新的城市管理形式,组织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效果有所提升。
城管局能够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主动配合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2012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4件,代表满意率为100%。
综上所述,评议调查组认为:近年来,城管局在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具体概括为:突出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有所提高;突出整治重点,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突出管理创新,城管工作水平有较大提升;我县在乐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中连续5次名列同类区县第一名。
二、主要问题
经过调查,城管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长效管理机制还需完善。“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一直是我县城市管理难以走出的怪圈。突出表现为集中大整治或某个创建活动时市容市貌确实有了很大改观,整治效果也相当明显,但时间一长,一些城管顽症又有所抬头。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县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城市管理工作还难免依靠突击式、短促式、集中式整治的方式,长效化、常态化、长期化的管理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广大市民关注的重难点问题尚未完全突破,比如占道经营、违章搭建、违规广告、噪音扰民、车载泼洒、垃圾清运等。城市管理的效果也不平衡,就全县而言,从区域上看,主城区好于乡镇;从分布上看,主次干道、窗口单位的市容环境较好,但边街小巷、部分居民小区的卫生状况不佳;从时间上看,上班时间好一些,但节假日尤其是夜间的管理要差一些。应付式、迎查式、突击式的城管方式还客观存在。
(二)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近年来,县城管局建立了一套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不同岗位的城管工作人员也有对应的工作职责。但是有些制度和责任在工作中落实得不好、不到位,需要认真改进和完善。比如控建巡查机制,调查中群众认为在管理时间、管理范围、查处结果等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控建效果还不理想。对部分违法建设行为,不能等到有了举报,形成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既成事实后才去查处,既增加了拆建难度,又增加了执法成本。
(三)城管队伍素质还需提升。近年来,城管局加强和充实了一批一线城管人员,但执法人员数量仍显不足,尤其是公务员身份的执法人员偏少;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不尽合理,专业人才比例偏低;系统的法律知识和城管业务知识培训不够,执法水平、执法形象还没有大的突破和大的提升;城管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日益加快的城镇化进程不相适应。在执法过程中少数执法人员存在语言不规范甚至简单粗暴,遇事躲着走,“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消极现象,较大程度影响了城管执法局的自身形象。
(四)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增强。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不够,结合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不够,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开展人性化的引导,劝导宣传不够等问题。城市管理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多数群众对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职能、工作重点不清楚,客观上造成了部分群众对城管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对执法人员维护城市秩序不支持。影响了工作开展,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建议意见
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评议调查组及时向县城管局进行了反馈。县城管局按照未评先改的要求,立行立改,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查找问题不足,一些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之中,为做好今后工作,评议调查组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强化责任落实,着力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树立“精细化”的城市管理理念,全面实施分类管理、错时管理、网格化管理等先进的城市管理模式,保证现有管理资源在力量、措施、时间等方面同步到位,使面上管控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一是对执法人员要建立分散管理与集中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改变原来分散不尽责、集中管不好的状况。二是要把目前城市管理的重心向街道、社区下移,细化城管系统每个科室、每个单位、每位人员的工作责任。三是要设立公示牌,将每个城管执法人员负责的社区、街道、联系方式及监督方式等内容明细在公示牌上、方便群众24小时都能联系上城管人员,又便于群众有效监督,开展服务对象民主评议城管工作活动,形成城管执法与市民监督的良性互动。四是建立单位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科学考评机制,加强城管人员责任片区工作考核。五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下大的决心、下大的功夫予以整治。对违法建设,可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研究制定有效的巡查管控机制,针对目前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违章搭建较为严重的实际,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大“即查即拆”力度;对路边小吃、流动摊点、夜市大排档、室外烧烤、水果摊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规划和建设疏导点,实行集中经营管理;对“马路市场”的整治要采取“堵疏”结合,实行错时、延时管理,并逐步取消;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将城市管理触角由城区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管小区,背街小巷等管理薄弱区域延伸,配齐环卫设施,督促各社区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做到有专人保洁,定时清扫,切实改变其脏、乱、差现状。坚持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肃查处破坏公共设施、公共绿化、乱扔乱倒垃圾、乱停乱放等行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强化综合执法,着力构建统一高效的城管体制。要认真总结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以来的工作经验,分析与相关部门在对接、职责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实行城管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的执法效率;要完善城市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同公安、工商、药监、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调动他们做好城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形成“大城管”格局;要充分发挥“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城管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强化城市规划先导,认真做好规划和建设环节的基础性工作,从源头抓起,完善对广告店招、夜景亮化、农贸市场、饮食摊点、大排档、停车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城市配套设施的专项要求,发挥好规划的先导引领作用,并使这些规划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落后。在城区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将有关城市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县城管局要向县政府建议加大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发展规划、决策的参与权和话语权,使城市管理的意见切实得到政府的重视和采纳,从而夯实城市管理的基础。
(三)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高度重视城管执法队伍建设,针对目前城管局现有人员的结构状况,应考虑通过招考、竞聘的方式,充实、壮大城管一线执法力量;要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和城管业务的培训,切实提高城管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转变工作理念,把城管执法的重心转移到为民服务方面,推行人性化的管理执法,做到惩教结合,纠罚并举,避免出现以罚代管现象。要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打造出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
(四)强化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城市管理的法制环境。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不仅要靠执法部门的严格管理,更需要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要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形式,加大城管执法“正能量”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城市意识,引导群众了解城管、支持城管、理解城管、参与城管。要拓宽民意表达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要将城管宣传延伸到社区、院坝、住户,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曝光台、城区显示屏、社区、小区、公示栏等载体,对违法违规和不良陋习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养成关心市容市貌,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乡镇执法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乡镇的管理水平。